新華網北京5月22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2日介紹,為推動解決海峽兩岸投資單向不對稱的問題,大陸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臺辦共同出臺的《關於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這需要臺灣方面儘快解除對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的限制,並出臺相關配套和保護措施,為陸資入臺切實可行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近日接受台灣網採訪時表示,目前,為推動解決祖國大陸和臺灣投資單向不對稱的問題,海峽兩岸就有關問題正進行溝通交流,並將支援大陸企業赴臺考察、洽商。希望通過共同努力,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實現兩岸產業合作中資本、技術、人才雙向流動,實現兩岸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這位負責人認為,在兩岸共同努力下,兩岸經貿投資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臺商投資大陸,既對大陸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也擴大了臺灣企業的發展空間,推動了臺灣經濟的轉型升級。實踐證明,開展廣泛的產業合作,符合兩岸的共同利益,有利於造福人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這位負責人說,臺商在大陸投資,與大陸為臺灣投資者創造的政策環境密不可分:大陸的法律法規規定,允許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大陸的投資參照外商投資管理,享受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1988年,大陸專門出臺了《國務院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在各級政府投資管理中,對臺商投資執行“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1994年,大陸頒布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9年又制定了實施細則,臺灣投資者的投資、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4月18日,溫家寶總理在博鰲亞洲論壇期間提出了五項重要對臺舉措。為落實上述舉措,5月17日首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佈了八項具體方案,其中第一項即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國家發展改革委是較早提出並切實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的主要部門。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兩岸關係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為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合作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國際金融、經濟危機對兩岸經濟發展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更需要兩岸攜手合作共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