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
 繁體 English
北京  陰轉小雨 27 ~ 20 ℃ 微風
新聞中心
熱點新聞 | 大陸之聲 | 本網快訊 | 大陸縱覽 | 臺灣 | 大陸 | 兩岸 | 新聞發佈會 | 港澳僑 | 國際 | 海外看中國 | 中外交往 | 七日回顧 | 體育 | 娛樂
字號:
德法院判決網上論壇經營者須對論壇言論負全責

  時間:2007-05-23 16:11    來源:     
 
 

     新華網消息 據德國之聲電臺中文網13日報道,德國漢堡州級法院民事法庭近日對德國"超自然(Supernature)"論壇經營者馬丁·高於斯(Martin Geuss)做出一項判決,認為網際網路論壇經營者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原則上也要對發表在其論壇上的內容負完全責任。

     實際上這一判決在4月27日就已作出,德國電腦雜誌《c't》隨後拿到了判決書全文並作了詳細報道,認為這項判決將會像此前的"嘶啞之聲(heise)"論壇案一樣再次引起爭議。"嘶啞之聲(heise)"論壇案與高於斯的案子類似,案件的判決者也是漢堡這家法院。 

     高於斯案件肇始於2006年初。當時,因為其經營的"超自然"論壇上的6個貼子,高於斯收到了來自某公司的警告,警告援引的法律依據是"嘶啞之聲論壇判決"。而此時,"嘶啞之聲論壇案"的一審還未做出書面論證。於是,高於斯駁回警告並提出反警告,隨後還進一步向法庭提交一份請求,希望法庭確認"嘶啞之聲"案只是個案,其判決不適用其他論壇。 

     現在,漢堡州級法院明確表達的觀點是,即使論壇上的帖子的言論是被允許的,但言論所針對的一方也擁有請求停止其侵權行為的權利。由於侵權言論是通過網際網路論壇公布於眾的,所以論壇經營者作為侵權者必須為傳播這些言論負責。

     該法院認為,僅因論壇經營者提供了自己的網際網路平臺傳播了侵權言論的事實就足以構成侵權,至於傳播者是否同意這些言論則是次要的;而且,傳播的資訊來源是己方還是他方、經營者是否知情,這些也同樣是次要的。經營者只有通過對相關言論作出具體明確而不是籠統的聲明才可獲得免責。

     該法院還認為,根據《德國廣播電視州際協議》(RStV)新增第54條的內容,網際網路論壇原則上是具有編輯報道性質的媒體,而媒體作為新聞的供應者,必須在傳播之前仔細審查其內容、來源和真實性。

 
編輯:system    
 
-您對新聞的評價-
很差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臺媒爆尼加拉瓜再向臺當局索要鉅額援助
·陳水扁“出訪” 臺當局與“友邦”粗糙玩弄新聞
·鄭立中等會見出席07贛臺經貿研討會臺商代表
·臺媒稱美國或在聯大公開反對陳水扁“入聯公投”
·臺灣離婚率是10年前兩倍 每百人有6人離婚
·馬英九“特別費案”偵訊錄音帶失蹤 或暫緩二審
·臺勞工代表質疑臺當局強制公營單位宣傳“入聯”
·臺灣西濱公路灌漿工程車衝撞16輛車 1死4傷(圖)
熱點新聞
·中央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費 解決受災群眾生活困難
·一顆螺絲引發中國臺灣“華航”客機爆炸?
·臺當局雙重標準處理瘦肉精豬肉 藍綠民代都反對
·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紙包子”假新聞炮製者獲刑 稱一時糊塗導演鬧劇
·第二十四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開幕
·奧運倒記時一週年,北京同一個聲音
·迎接中國共產黨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奇聞趣事
·上海夜空出現UFO超過10小時 並非夜光風箏(圖)
·組圖:消防隊員端掉1.2米長馬蜂窩
·獲救金雕陪主人滑翔機翱翔藍天(圖)
·組圖:21頭黃牛竄上滬寧高速公路
·學生網站大膽話題惹怒網友 探討15歲算不算晚戀
·組圖:貴州一男子5分鐘內喝下10斤雜酒
·禹州市民捉到人面蜘蛛(圖)
·陜南發現我國最小的蝴蝶 翅膀展開12-17毫米
兩岸
·新黨主席郁慕明參加贛臺經貿合作研討會
·青春有約 20名臺灣大學生在廣西“三下鄉”
·海峽兩岸各民族中秋聯歡活動在北京啟動
·廈門願為臺灣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提供管道
·廣州隆重慶祝臺資企業協會成立十五週年
·服務台商子女 福建教育部門計劃開設“臺生班”
·一個馬祖青年的大陸情懷:感動,無法言喻
·八十余兩岸專家學者九月將聚廈門話“三通”
相關視頻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