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本月7日-18日舉行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外界普遍認為很難預測大會將達成何種結果。儘管最樂觀的看法是,與會國能夠積極協作,就減排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從目前的各種跡象來看,達成這樣的一個協議難度很大。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博弈屆時將在哥本哈根上演。受客觀因素影響,發展中國家無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減排,並且需要“實實在在”的財政援助;而擁有大量資金和技術的發達國家在這個問題上責無旁貸,理應擔負起更多的責任。
“綠色、綠色、綠色”,發達國家日前極力呼籲在經濟危機過後全球必須要實現“綠色復蘇”和發展“綠色經濟”。當然,前提是各國都要做出減少碳排放的具體承諾。然而看似對地球是件好事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實則是發達國家以“氣候變化”為由牽制發展中國家。如何在哥本哈根續寫《京都議定書》,實質上是一場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利益問題上的博弈。
如果這次博弈沒有結果,那就意味著哥本哈根大會不會有實質性成果,急需取代《京都議定書》的新協議就會難產。就目前而言,在各國的減排原則和減排目標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對此次會議所能取得的成果不可過於樂觀。
排放問題就是發展問題
《京都議定書》于1997年12月正式簽署,然而花費了長達8年的時間才得以真正生效,這足以表明,氣候變化談判的背後無疑是各個國家利益的博弈。
美國曾于1998年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是2001年3月,布希政府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會影響美國經濟發展”和“發展中國家也應該承擔減排和限排溫室氣體的義務”為藉口,宣佈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澳大利亞也是直到2007年才最終簽署了這份議定書。
其實,很多簽署《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也是大都無法完成該議定書規定的第一階段減排目標,它們對哥本哈根會議多持“冷淡”態度。發達國家普遍不情願的態度頗讓發展中國家失望,後者擔心如果不能在哥本哈根大會上達成一個類似《京都議定書》這樣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發達國家要實現它們的減排目標就很難,至於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援更會是“沒影”的事情。
任何一個國家在經歷從不發達到發達的發展過程中,無一例外地要進入每人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所以,要發展就要排放,排放問題本質上就是發展問題。如果在氣候變化談判中,發達國家一味要求發展中國家承擔在維持正常經濟增速下無力承擔的減排重任,那就等於剝奪了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這無疑是不公平的。
近來的諸多跡象表明,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新興經濟體經濟的強勁增長為世界經濟復蘇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經濟學家普遍認為,世界經濟的重心正在東移,新興經濟體在世界舞臺上的地位日益重要,離開新興經濟體的廣泛參與去推動世界經濟復蘇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讓新興經濟體停止運轉而一味去滿足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要求,無疑是“殺雞取卵”的辦法,只能最終導致世界經濟的倒退。這就是為什麼發展中國家普遍堅持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是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主渠道,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各方公認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原則,“巴厘路線圖”明確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要求和方向。
雖然發達國家不願意明確短、中期的減排目標,但是發展中國家還是對哥本哈根大會寄予希望。“主動總好于被動”,所以發展中國家希望積極抓住這次機會,與發達國家爭奪發展權。
利益平衡是成功關鍵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如何平衡將會十分困難,但這絕對是哥本哈根會議能夠取得成功的關鍵。然而,如何平衡兩方的利益,則取決於發達國家將在這次會議上所做出的具體減排承諾和實現這些承諾的時間表。
美國總統奧巴馬將帶著美國的減排承諾出席哥本哈根大會,然而他帶來的承諾在很多人看來並沒有太多實質性意義。可想而知,如果美國沒有拋出舉足輕重的減排承諾,那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利益就難以達成平衡,就會給哥本哈根會議投下陰影。
美國最近承諾,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7%。然而專家們計算之後得出結論說,若以1990年排放水準為基準,美國的目標將只有3%的減排幅度,離聯合國委員會的目標遠得很。聯合國委員會希望,哥本哈根所達成的協議必須對發達國家設定具體的減排目標,要發達國家同意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25%-40%的整體目標。然而,除美國之外,歐盟和日本等所做出的中期減排目標都遠遠達不到這個目標。
與此同時,英國在推動哥本哈根會議上則表現十分積極,它一直呼籲世界各國必須要共同參與來應對氣候變化。英國已經制定了到2020年削減碳排放量34%的目標,並且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以法律的形式將減排目標寫進了政府預算報告的國家,而且將“綠色”貫徹到各行各業。當然,英國如此積極也有其利益在其中,它希望其“綠色模式”在全球得到廣泛複製,發展綠色經濟,也就意味著英國能夠爭奪到未來更大的“綠色政治”發言權。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平衡除了表現在各國所做出的減排承諾上,同時也表現在它們在氣候變化融資問題上的態度。鋻於發達國家對氣候問題所應負的歷史責任,發展中國家要求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清潔技術。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只是泛泛而談氣候資金的規模,都不願意具體談論資金的貢獻比例。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之前的最後一輪聯合國氣候談判——巴塞羅那會議經過5天的談判,也沒有就氣候變化融資問題達成實質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