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韓國前總理韓明淑受賄事件在韓國政壇鬧得沸沸颺颺,儘管檢方缺乏明確證據,仍以涉嫌收受5萬美元賄賂罪,把韓明淑控上法庭。檢方認為,從各種情況以及有關人士的口述來推斷,韓明淑確實受賄了。對此,韓明淑強調她的清白,指責檢方調查具有政治目的。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4日報道,首爾中央檢察廳表示,韓明淑在1998年擔任女性團體負責人時,認識了大韓通運前社長郭永旭。郭永旭在2005年6月從大韓通運辭職後,請求韓明淑幫忙安排公共部門職位。
檢方指出,2006年12月20日,時任總理的韓明淑在總理官邸安排郭永旭和當年的產業資源部長丁世均等人聚餐,並委託丁世均關照郭永旭。午餐結束後,郭永旭趁與韓明淑兩人單獨對話之際,轉交了5萬美元的紅包。
檢方指出,郭永旭原本要求擔任大韓煤炭公社社長,這個願望沒有實現,但2個月後,他被任命為東南發電公社社長。
對此,韓明淑一直否認接受賄賂,堅稱“自己沒有收受一分錢”,並對檢察機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向媒體散佈消息的做法提出異議,對檢方行為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韓明淑的律師趙光熙指出:“由於韓明淑是下任首爾市長有力候選人,我們向法院提出申請要儘快開庭,避免對明年的市長選舉產生負面影響。”
韓明淑方面表示:“許多反對黨支援者為韓明淑的法律訴訟捐款,捐款總額已達到2億2000萬韓元。這表示,民眾也在認為,檢方調查具有政治目的。”
輿論認為,由於檢方缺乏人證和物證,只能通過郭永旭等人的口述來調查,因此,檢方到底有否掌握到明確的證據,這將成為法庭審判的關鍵。如果法院予以採信,韓明淑的清廉形象造成嚴重打擊;但如果不予採信,檢方將在盧武鉉事件之後再次面臨“政治檢察”的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