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外務省發言人24日在平壤說,為了保衛國家的最高利益,朝鮮有權繼續擴大和加強必要的核遏制力。
朝鮮中央通訊社當天援引這位發言人的話報道說,朝鮮已經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因此“沒有義務遵守不擁有核武器的規定”。朝鮮是為了保衛國家自主權和民族安全不受日益加重的美國的核威脅而“合法地、正當地開發核武器的”。美國實際上“逼迫朝鮮退出了條約,並促使朝鮮成為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針對一些國家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八次審議大會上表示不承認朝鮮為“核武國家”,並要求朝鮮放棄核武器,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發言人說,朝鮮“並不期望別人承認為擁有核武器國家,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作為已經退出條約的國家,朝鮮“不介意”別人對此說三道四。
朝鮮2003年1月宣佈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八次審議大會5月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幕。這次會議主要討論進一步推動核裁軍、防止核擴散以及促進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國際合作等問題。(記者高浩榮 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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