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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判齊齊哈爾日軍遺棄化學毒劑受害者敗訴

時間:2010-05-25 08: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5月24日,齊齊哈爾日軍遺棄化學毒劑洩露事件中的中國受害者一行20余人舉著抗議橫幅緩緩走進東京地方法院。20分鐘後,他們沉默地走了出來,案發7年後,日本地方法院一審駁回了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給予國家賠償的訴求。

  原告團副團長丁樹文紅著眼圈對涌到跟前的媒體說:“5月24日在每個被害人心中都似一顆炸彈。無法理解的是,既然承認了被害事實,為什麼不敢承擔對我們的責任?”

  日本地方法院民事第13法庭山田俊雄審判長,在今天的判決中,承認日軍遺留化學毒氣,承認受害者因此受害和他們所承受的痛苦,但是卻以遺留化學毒氣在中國遺留過多,難以全部清除為名,拒絕了賠償訴求。

  2003年8月4日淩晨,齊齊哈爾市某開發公司在該市一處工地施工時從地下挖出5個金屬桶,之後造成污染擴散。據專家鑒定、偵檢和化驗分析,最終確定這五個金屬桶屬於有毒化學物質為“芥子氣”,是侵華日軍遺棄的化學毒劑。

  儘管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戰爭已經結束近60年,但“8·4”事件再次暴露出日軍使用化學武器的非人道性。

  “8·4”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拿出3億日元(2286萬人民幣)善後款,經齊齊哈爾市政府研究,將10%用於處理災害現場,90%用於受害人醫療費和補償金。

  今年31歲的丁樹文本為一名修理工,誤觸毒氣遭致身體大面積燒傷,從此身體虛弱,無法工作。他總共得到109萬人民幣的補償。他對本社記者說,每月醫療費和生活費要上千元,他不知道這筆錢用完後該怎麼辦。

  此次赴日的原告團希望在政治層面推動日本政府制定針對此類受害者的保護政策,為他們提供終身援助。同時,他們起訴日本政府並索賠14.3億日元(1.08億人民幣)。

  原告團對判決結果表示將會繼續上訴。而對受害者來說,要面對的遠遠不止漫長的訴訟,在生活中長期受到歧視,為此不得不隱藏自己受害事實亦日日敲打著他們的自尊。

  據不完全統計,日軍侵華期間,日軍對華化學戰例達2000多次,造成中國軍隊傷亡10萬多人。自20世紀50年代至今,已發現日本遺棄在華毒氣彈約200萬枚、毒劑100噸,遭受日本遺棄化學武器傷害的中國人超過2000人。 (中新社東京5月24日電 記者孫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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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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