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前第一夫人伊梅爾達-馬科斯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5日報道,菲律賓最高法院前晚裁決,政府在1986年沒收菲律賓前總統馬科斯夫人伊梅爾達的一座濱海別墅,必須歸還原主,理由是沒收這棟房產的文件由不適合的官員簽署。法院並沒有就房產是“非法擁有”的指控做出裁決。
伊梅爾達昨天在獲悉裁決後,心情激動。她指出,“我父親就在這座別墅誕生,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房產。”
她說:“在我遇到馬科斯之前,這座別墅早已是我家的。政府怎能說它是非法財產呢?我現在可以重建這座年舊失修的別墅了。”
位於中部萊特島有17間房間的這座別墅,有高爾夫球場、游泳池、多棟小屋和樓閣。在馬科斯1986年下臺前的20年當權期間,馬科斯夫婦經常在別墅款待貴賓和親朋戚友。
她透露,菲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允許她短暫重返別墅接待二戰老兵,後來強令她離開。她指責政府出租高爾夫球場,卻讓四週的建築物破損。
1986年菲律賓爆發革命,迫使這對夫婦逃到夏威夷。1991年,伊梅爾達帶著兩名子女回國,馬科斯則于1993年在流亡地病逝。
伊梅爾達今年重返政壇,當選眾議員,而兒子小馬科斯現在是一名參議員,被指“野心勃勃”的他,有意在2016年競選菲律賓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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