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駐南聯盟大使館遭北約轟炸後,很多西方記者第一時間聚集在使館大門口採訪,他們問我夫人的感受,我夫人只說了兩個英文單詞,“北約、滅絕人性”。瞬間,照相機的閃光燈、錄影機的照明燈全都熄滅了,這些西方記者掉頭就走。這一刻,我再次感受了西方國家所謂的新聞自由。
《世界新聞報》竊聽醜聞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透過它,我們看到西方傳媒、西方社會所面臨的濫用自由困境、倫理道德困境、隱私權保護的法律困境以及體制弊端、民主制度困境。
長期以來,西方媒體與政府之間關係錯綜複雜。媒體集團特別是跨國傳媒巨頭還與政界、商界形成強大的利益集團。為擴大影響,鞏固地位,政界人物拉攏甚至取悅媒體;為獲取媒體輿論支援,相關職能部門對媒體的不當之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媒體不惜採用竊聽、賄賂等非法途徑獲取內幕。西方民主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媒體綁架民意、民意脅迫政客、政客勾結媒體”這個難以解脫的惡性迴圈。
美國學者班尼特說:“所有的政治角色,從總統到議員,從利益集團到激進主義者,都統統將新聞看作他們走向政治的關鍵。”因竊聽醜聞而被捕的英國首相卡梅倫前新聞主管、《世界新聞報》前主編庫爾森,以其強大的媒體資源和人脈資源,就曾經在保守黨的選舉中發揮過重要作用。英國《每日快報》政治評論員彼德·奧波恩評價說,“過去20多年,擺在每個英國政治家眼前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學會同默多克打交道,搞好關係”。這是對壟斷傳媒機制、變形民主體制的一個很形象的概括。
竊聽醜聞並非西方媒體罔顧社會責任、濫用新聞自由的偶發事件。它折射出西方媒體發展及民主體制遭遇的制度困境,也為我們提供了一部反面教材。它提示我們要進一步引導國內媒體健康發展,要加強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教育,正確認識新聞自由的內涵和外延;要加強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教育,推動媒體自律,提升社會責任感。
新聞自由是一種權利,但它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我們所講的新聞自由,是一種內含責任的自由,是一種被賦予政治使命的自由。新聞事業應該為國家的穩定發展、民族的團結富強而服務,新聞自由必須基於這樣的前提下來實現。(人民日報社國際部主任 呂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