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12日一致通過決議,決定將駐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的任期延長12個月,至2012年10月13日。
決議授權參加駐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的各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執行該部隊任務,並呼籲聯合國會員國向國際部隊提供人員、裝備和其他資源,繼續努力支援阿富汗國內的安全與穩定。
決議強調必須在一個綜合框架內加強阿富汗安全部門的功能性、專業素質和問責制,鼓勵國際部隊及其他夥伴保持努力,在資源允許的情況下訓練和輔導阿富汗國家安全部隊,增強其能力,以實現建立自給自足、可持續、接受問責和族裔平衡的阿富汗安全部隊。
決議還鼓勵駐阿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在其指定職責範圍內,協同相關國際和區域行為體,進一步有效支援由阿富汗領導的打擊毒品生產和販運的努力。
駐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是根據安理會2001年通過的第1386號決議建立的。最初,國際部隊主要負責確保首都喀布爾及其周邊地區的安全。2003年8月,北約開始承擔國際部隊的指揮責任。2003年10月,安理會通過第1510號決議,把國際部隊的授權行動範圍擴大到阿富汗全境。(記者 林瓊 危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