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彈劾制的正式確立
俄羅斯聯邦憲法上的總統彈劾制,同樣與俄羅斯聯邦的總統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俄羅斯聯邦總統制,溯源於蘇聯解體前所實施的總統制,是“戈巴契夫改革”的產物。1990年3月14日,第三次蘇聯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設立蘇聯總統職位和修改補充蘇聯憲法法,它通過修改補充蘇聯憲法第127條等內容,在蘇聯歷史上首次確認了總統制。至於當初設立總統制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通過設立蘇聯總統職位的方法來強化對國家法律和其他國家決定的執行機制,以保障國家和社會秩序的安定。
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聯邦以全民公決形式通過了現行憲法。它確認了俄羅斯聯邦現行的總統制,即法國式的半總統制。同1991年時的總統制相比,現行俄羅斯聯邦總統擁有更多、更大的權力,在國家憲政結構中淩駕於立法權、執行權和司法權這三權之上,在國家政治舞臺上處於主導地位。俄羅斯聯邦憲法第91條就明確宣稱,“俄羅斯聯邦總統享有不受侵犯權”。甚至,和實行典型總統制的美國相比,俄羅斯聯邦總統的權力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與此同時,俄羅斯聯邦憲法明確規定了其總統彈劾制度。
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第93條之規定,俄羅斯聯邦彈劾總統的根據在於“犯有叛國罪或其他重罪”,把之前《俄羅斯聯邦—俄羅斯憲法(基本法)》曾規定“違反俄羅斯聯邦憲法、俄羅斯聯邦法律以及俄羅斯聯邦總統的誓詞”這一彈劾根據予以刪除。至於俄羅斯聯邦總統的彈劾程式,憲法做了極其嚴格的規定,包括國家杜馬提出彈劾指控、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和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對國家杜馬提出彈劾指控的認證和聯邦委員會通過彈劾決議這三個重要階段。不僅如此,在每一個階段,又有更為嚴格的步驟和時間限制,致使憲法上規定的這個總統程式變得“無法實現”。可以說,俄羅斯聯邦現行憲法確認了一個比美國總統彈劾制更難以實現的總統彈劾制。正是由於該總統彈劾程式的極其嚴格性,時至今日,在俄羅斯聯邦憲政史上,只發生過一次正式的總統彈劾案。
極其嚴格的總統彈劾程式
俄羅斯聯邦歷史上這唯一的一次總統彈劾案,發生在葉利欽總統時期。1991年年底,東歐劇變、蘇聯解體,俄羅斯聯邦作為一個新獨立的國家開始登上國際政治舞臺。之後,在葉利欽的主導下,制定並通過了俄羅斯聯邦現行憲法。當時,圍繞憲法草案的內容,以葉利欽總統為首的“民主派”一方曾與以蘇共為首的另一方展開了激烈的政治鬥爭,最終以葉利欽主導下的憲法草案獲得通過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