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外長會23日在盧森堡作出決議,對敘利亞實施第14輪制裁。
會後公佈的決議說,本輪制裁主要是在歐盟既有的對敘利亞禁運清單中增加了一些“可用於國內鎮壓,或可能用於生產、維護可用於鎮壓的產品”的設備、貨物和技術。決議還禁止歐盟成員國向敘利亞出口奢侈品。
歐盟還在決議中強烈敦促敘利亞當局確保聯合國敘利亞監督團及其先遣隊有效部署和運作,允許監督團完全自由通行,保證其通信暢通。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阿什頓在決議作出後說,歐盟決定對敘利亞加強制裁,是因為“儘管實施了停火,但暴力仍在繼續”。
歐盟自2011年5月以來對敘利亞實施了多輪制裁,共計41家敘利亞企業和126名個人被列入制裁清單。(記者 孫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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