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國防科技資訊網報道 一名國會委員會關鍵人物表示,美國海軍在可預見的未來必須最少保持12艘彈道導彈核潛艇在役,而美國海軍原計劃保持的數量則不到這一數量。國會武裝力量委員會海上力量和投送力量分組委員會在4月25日舉行的審定會議作出了相關決議。
儘管目前有14艘“俄亥俄”級潛艇在役,但該艇群數量將隨著最早建造的潛艇于2027年退役開始縮減。依照海軍目前計劃,2029年艇群數量下降到11艘,2032年降至10艘,此後十年間將保持這一數量直至新型潛艇開始服役。
國會委員會審定會議還批准了海軍關於“弗吉尼亞”級SSN 774攻擊潛艇的新多年採辦(MYP)計劃。分組委員會授權從2014年開始建造10艘潛艇,並同意增加造艦資金。
審定會議相關決議還包括:
1、批准10艘DDG-51級驅逐艦的新多年採辦計劃,批准在該多年採辦計劃的首年,即2013年提供30億美元。
2、同意海軍未來航母CVN 79和CVN 80的增量資金週期從5年延長至6年。
3、限制2013年“林肯”號航母的換料大修費用為16億美元,2013年是其兩年增量資金計劃的首年。
決議對與航母無人監視和打擊系統(主要指X-47B飛機相關技術研發)相關的減輕附加傷害技術的研發作出了要求,對項目“競爭性採辦環境”作出了要求。決議還強調了關鍵術語從“未來航母無人打擊系統”到“航母無人監視和打擊系統”的變化,指出“監視”的重要作用。
決議還撤消了2008年國防授權法案中關於所有新級別的戰鬥打擊艦船都必須是核動力的要求。
決定還要求海軍彙報艦船上層建築破損的問題,重點在於解決DDG 51 Flight III級驅逐艦上層建築材料的選擇問題,其首批材料訂單計劃于2016年發出。分組委員會希望根據該報告“預計並對比利用三種不同材料(單獨、兩種混合或三種混合)構建艙面船室的成本”。決議沒有對成本因素以外的資訊提出任何要求。
全體委員會將於4月26日形成正式決議。(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 程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