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莫申科獄中服刑(資料圖)
據俄新網報道,烏克蘭國家處罰執行局新聞處表示,該局不允許被判7年監禁的前總理季莫申科參加24日舉行的其公公根納季·季莫申科的葬禮。
烏國家處罰執行局表示,季莫申科致信該局,要求允許她短期離開哈爾科夫“烏克蘭國營鐵路運輸公司”下屬醫院。目前,她正在這家醫院接受治療。
該局表示,如批准季莫申科提出的要求將違反烏克蘭刑事執行法典。
消息中稱:“根據法典第111章規定,在這種情況下,近親是指配偶、父母、孩子、收養的子女和養父母、親兄弟和姐妹、祖父母、孫子孫女。”
烏處罰執行局已向前總理表示慰問。
季莫申科的公公根納季·季莫申科週三(23日)晚上去世。
2011年10月,法院以季莫申科2009年在俄烏兩國簽署天然氣協議時越權的罪名判處她7年徒刑。針對她的另一起刑事案控告她在擔任"烏克蘭統一電力系統公司"總裁期間涉嫌金融詐騙。該案件已開庭審理。
根納季·季莫申科同一時間擔任該公司總經理。
季莫申科被確診患有急性椎間盤突出。她于5月9日從監獄被送入哈爾科夫“烏克蘭國營鐵路運輸公司”下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