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時事通信社7月17日報道,東京電力公司17日確認,去年5月至6月期間,一名16歲少年曾在福島縣東京電力公司核電廠工作過。這是核電事故發生後,第2例違反勞動基準法中關於未滿18歲公民的相關勞動規定的事件。
據東京電力公司稱,該少年的親屬向鹿島建設公司的分包企業推薦時曾謊稱該少年已經年滿18歲。
該少年曾在福島從事拆解被海嘯破壞的車輛的工作。共工作六天,體內外被輻射量合計0.45毫希。本月登出工人登記手續時,通過其親屬提供的健康保險證才判明其之前的詐稱行為。
核泄漏事故之後,很多派遣公司及外包公司曾向社會公開募集小時工,負責核電站的清掃工作以及周邊作業,每天最多工作三個小時,每小時工資高達1萬日元(約合人民幣750元)。(王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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