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日本政府正式決定從所謂“尖閣列島島主”手中,直接“購買”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北小島和南小島。
日本這一嚴重違背兩國共識,單方面挑起風波,破壞中日關係大局的做法,已經引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抗議,並讓人再度關注起“中日是否存在關於釣魚島主權爭端的默契與共識”的話題。
早在中日建交談判之初,釣魚島主權歸屬分歧便是建交談判的重大障礙。當時,鋻於實現邦交正常化是兩國外交戰略選擇中的當務之急,雙方領導人為避免因釣魚島問題阻礙建交進程,約定對此“以後再談”。此即可視為中日在釣魚島爭議問題上存在“默契”的濫觴。
20世紀70年代中後期,中日為締結和平友好條約而努力。為此,鄧小平副總理訪日期間關於釣魚島問題與日本領導人達成默契的事實,更為兩國輿論界和公眾所熟知。1978年10月25日,鄧小平同福田赳夫首相舉行會談時說:“對一些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比如你們叫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的問題,就是有一些看法不同,可不在會談中談……我們下一代會比較聰明。大局為重。”福田對此未表示反對。
然而,自1996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日本外務省驟然改變了事實上承認爭議並與中方達成默契的官方立場。為此,中國外交當局多次與之交涉。1996年11月23日,中國外長錢其琛會見日本外相池田行彥,要求日方不得擅自改動雙方對釣魚島達成的共識。池田表示,日中雙方在此問題上立場不同,但應冷靜對付,努力避免因此損害兩國關係大局。日本一些民間人士擅建所謂燈塔,與日本政府的立場毫無關係,相反是給日本政府出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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