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國海監船編隊堅守在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化巡航。 (新華社記者張建松攝)
原標題:自衛隊原將官稱中國將在“不知不覺”間奪回釣魚島
參考消息網7月11日報道 日媒稱,6月9日淩晨,中國海軍護衛艦進入了釣魚島周邊毗連區。這是首次發現中國軍艦在釣魚島周邊毗連區航行。緊接著6月15日,中國海軍情報收集艦進入鹿兒島縣口永良部島附近海域,當月16日又在沖繩縣北大東島周邊毗連區航行。日本如何認識並應對持續升級的中方行動?日本《產經新聞》7月4日採訪了海上自衛隊原中將伊藤俊幸。
問:中國公務船在釣魚島毗連區航行、“侵犯”日本“領海”的次數在民主黨政府“國有化”釣魚島後急劇增加,現在已經常態化。不過,軍艦進入毗連區還是首次。
答:意義上與以前是完全不同的。中國海警局的公務船來了,海上保安廳尚可以應對,但軍艦來了,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連靠近都靠近不了。軍艦的動向直接反映著擁有武力的國家的意志。相對的,巡邏船則相當於警車。警車上的警察有時候可能會向小偷射擊,但如果對著軍艦射擊,就等於開戰。軍艦與軍艦的交流屬於國與國的外交。軍艦與海上警衛隊船隻在國際上的意義是不同的。不管怎麼說,派出軍艦說明中方已經完全上了一個臺階。
值得憂慮的是,今後中國軍艦在釣魚島毗連區的航行可能將常態化。如此一來,媒體也不可能一一報道。接下來,可能就會出現軍艦“侵犯日本領海”,不知不覺間奪回釣魚島的事態。
問:中國在長期、有戰略地奪取釣魚島?
答:中國1992年制定《領海法》等國內法,規定釣魚島是中國領土。最近10年,釣魚島之於中國的意義已經從資源變為安全需要。他們描繪的設想是,海軍在從日本列島南端到臺灣地區、菲律賓的“第一島鏈”外側活動,島鏈內側是中國的內海,派“海警”巡邏船巡邏。為此,中國在不斷地積累既成事實。
問:如何看待6月15日、16日的事態?
答:這些行動與中國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的主張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應與6月9日的事件區別對待。6月10日至17日,日美印在從長崎縣佐世保到沖繩縣東部海域的海域實施了“馬拉巴爾”聯合演習。中方是在收集與演習有關的情報。實際上,在不妨礙演習的情況下到演習外國軍艦近旁收集情報是各國相互之間理所當然的軍事行動。不過,儘管如此,中國此前從來沒有進入過對方領海。中國根據本國的《領海法》,要求他國軍艦在進入本國領海時事先通報。相對的,中國軍艦也不進入他國領海。這次,中國採取了與以往不同的做法。這等於將美國在中國聲索主權的南海海域實施的“航行自由”行動反過來運用至了東海。
問:也就是說中國的行為“沒有問題”?
答:法理上如此。此外,中國宣稱這不是無害通過領海,通過的是國際海峽(如果是國際海峽,享有的是過境通行權。但日本並不承認這次的海域是國際海峽)。
問:必須避免中國海軍在釣魚島周邊常態化活動。
答:為此,日本必須繼續展示堅決的態度。首先我認為日本海上保安廳和自衛隊應繼續強化警戒監視,與他國海軍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巡邏的對象不只限于日美,也可以是日美韓、日美澳、日美印,甚至是四國、五國都行。因為,那會讓日本以外的國家也共同發出“中國的行動是錯誤”的資訊。這次日美印的“馬拉巴爾”是聯合訓練,訓練結束後,本可以更換任務,一起巡邏的。日本實施了安全保障相關法律,已經可以保護外國艦船免受攻擊。如果聯合巡邏的話,中國可能就不會輕易地向釣魚島出手。
此外,遇到緊急情況時,採取海上警備行動,警告“將使用武力”非常重要。如果下達海上警備行動命令,自衛隊的艦艇便可以使用武器。“使用武器”與行使武力不是一個概念,並非以破壞和殺傷為目的,而是阻止對方動作而扣動扳機的行為。雖說如此,軍艦使用武器具有特殊的意義,至少是應對非法侵害的行動。事先告知“將採取海上警備行動”便是遏制力。
問:要提高遏制力,還有沒有其他辦法?
答:需要輿論的支援。安全保障原本就需要整個國家去思考如何維護經濟、文化、傳統。不能僅靠防衛省和自衛隊來思考。這次的事件本來就會引發國民的憤怒。如果日本國民產生“關鍵時刻,徹底將對方趕出去”的堅強意志,並傳導給對方,那將成為巨大的遏制力。
有人主張“美軍應滾出沖繩”,但如果美軍從沖繩撤退,中國就會立刻“佔領”釣魚島。日本不能回避不喜歡的東西,而應該直面現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