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朝中社:朝鮮外務省決定驅逐馬來西亞駐朝大使
中新網3月6日電 據朝中社6日報道,朝鮮外務省宣佈依照《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認為馬來西亞駐朝大使是不受歡迎的人,並要求其自2017年3月5日10時起48小時內離開朝鮮。
據此前報道,馬來西亞外交部4日在吉隆坡發表聲明:馬來西亞政府決定驅逐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並限其48小時離境。
朝鮮宣佈驅逐馬來西亞大使,認為其是不受歡迎的人,要求他48小時內離開朝鮮。
早前報道
馬來西亞驅逐朝鮮大使,限48小時離境
據新華社報道,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3月4日宣佈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音譯)為“不受歡迎的人”,要求其在48小時內離境。
阿尼法在當天發表的聲明中說,馬方2月28日曾要求朝鮮赴馬來西亞政府代表團在當晚10時前就姜哲此前針對馬方的攻擊言論作出書面道歉,但在截止時間過去近四日後,朝方依舊沒有道歉跡象,馬外交部隨後要求姜哲于當地時間4日18時到外交部與負責雙邊事務的副秘書長努希爾萬見面,但姜哲或其他使館高級官員並沒有前往。
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阿曼(資料圖)
鋻於此,馬外交部向朝鮮使館發送外交照會,宣佈姜哲為“不受歡迎的人”。
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資料圖)
聲明說,姜哲應在原定會見時間4日18時開始計算的48小時內離境。
聲明說,在宣佈驅逐朝鮮大使之前,馬來西亞副總理扎希德已經宣佈自3月6日起取消對朝鮮公民的免簽政策。
2月13日,一名朝鮮男子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尋求醫療救助,隨後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多次指責馬方故意拖延向朝方移交死者遺體,並質疑馬來西亞警方的調查。姜哲指責馬來西亞蓄意隱瞞,並受到外國勢力影響。
3月3日,在馬來西亞被捕的朝鮮籍男子李鐘哲因馬來西亞警方證據不足,獲釋並遭馬方驅逐出境,
而馬來西亞外交部在聲明中表示,朝鮮男子李鐘哲的調查過程及其被無罪釋放一事表明,馬方的調查是公正、公平、透明的。
馬來西亞外交部作出驅逐姜哲決定前,已經于2月20日召回馬駐朝鮮大使。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馬外交部的聲明稱,做出驅逐大使的措施是馬來西亞政府審查其與朝鮮關係進程的一部分。
另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馬來西亞曾是全世界唯一一個無需申請簽證,即可入境朝鮮的國家。
朝鮮與馬來西亞於1973年6月30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2000年,朝鮮和美國關於朝鮮導彈計劃問題的兩次會談在吉隆坡舉行。2002年10月,朝鮮與日本邦交正常化的談判也在吉隆坡舉行。目前,朝鮮一些重要的貿易活動都在吉隆坡進行,而馬來西亞在國際事務中也常常給予朝鮮支援和聲援。
據《聯合早報》報道,2008年4月,朝鮮在吉隆坡投資開辦了首家餐館,名為“朝鮮平壤館”。而在朝鮮籍男子在馬遇害後,餐廳大門緊鎖,保安人員將前來光顧的客人請離餐廳。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