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白雲怡】18日在中國貴陽市舉行的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第14次高官會上,中國與東盟十國審議通過“南海行為準則”框架。在此之前,各方已就此進行了近4年的談判和磋商。這被當天與會的中國和東盟外交官評價為整個“南海行為準則”磋商中一個“看得見、摸得著”的重要階段性成果,稱它為下一階段的磋商“奠定堅實的基礎”。
“這是一份全面的、照顧到各方利益關切的準則框架文本”,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18日在會議結束之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框架草案包括前言、目標、原則、基本承諾和最終條款等相關要素。但他沒有透露“準則”框架的具體內容,並稱中國和東盟十國已達成一致,僅將草案作為內部文件,暫不向外界公佈框架的文本內容。
在解釋這麼做的原因時,劉振民說,一是因為有關“準則”的磋商還將繼續,二是希望下一階段的磋商不要受到任何來自外界的干擾。他表示,從內容上來看,“準則”框架完全反映《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最終完成後將是“宣言”的加強版。
有人質疑,此前中國和東盟各國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實際上並沒有起到太大效果,沒能有效限制一些東盟國家在爭議島嶼搞島礁建設,反而對中國自己的限制比較多。劉振民在回答《環球時報》記者有關提問時說,此前中國與東盟各國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落實狀況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不太令人滿意的一面,中國尤其對《宣言》中有關“當事國直接談判解決分歧”“各國應保持克制”“加強海上合作”這3個條款的全面有效落實有所關切。中方認為,中國和東盟國家需要繼續制定自己的地區規則來指導各國行動,維護各國的共同利益。
對於即將達成的“南海行為準則”是否可以更加有效地管控局面,劉振民告訴《環球時報》記者,“通過制定規則、建立機制,來達成南海成為和平之海的目標”。但他並未明確“準則”未來是否將具有法律約束力,只稱這將是“未來討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中國外交部此前曾表示,按照原定工作計劃,“南海行為準則”框架草案有望於今年上半年達成。此次高官會完成框架磋商,早於此前東盟和中國領導人提出的日程表。與劉振民共同主持會議的中國-東盟關係協調國新加坡外交部常任秘書池偉強18日在記者會上說,框架草案隨後將被提交至今年8月舉行的東盟外長會上。不過,會議並未透露接下來推動“準則”達成的進一步時間表。
另據了解,此次會議還審議通過《建立三個技術委員會步驟非文件》、外交高官熱線平臺試運作結果,並更新了2016-2018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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