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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太子李在鎔或被判12年 淚灑法庭:都是我的錯

2017年08月08日 08:40:02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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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網8月7日電 8月7日,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接受法院終審,韓國獨立檢察組要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在進行最終陳述時,李在鎔淚灑法庭,他表示:“雖然無法理解公訴事實,但這全部都是我的過錯。”

  據韓媒報道,李在鎔首次正式審判於今年4月7日開始,一共進行53次審判,期間共有59名證人出席。樸槿惠作為最後一位證人,最終還是拒絕了傳喚。

  韓國獨檢組表示,親信干政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結,腐敗犯罪行為嚴重損害了國民主權原則和經濟民主化的憲法價值。被告人在法庭上進行的虛假陳述和辯解難以說服國民,只有對被告人進行公正評價和處罰,才能提升國格,夯實經濟發展和國民融合的基礎。  

  據此前報道,李在鎔此前為解決集團問題,向崔順實女兒的馬術訓練提供支援,並給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捐款等,涉嫌行賄433億韓元。韓聯社表示,這位49歲的三星集團繼承人也被控貪污、隱藏在海外的資產、隱瞞犯罪所得以及作偽證。

  李在鎔一直否認上述指控,稱並非特殊照顧鄭尤拉,而是為了支援馬術選手,向財團及英才中心的捐贈金也是出於公益目的。他堅持否認全部嫌疑,稱自己無罪。他表示:“獨檢組過於牽強附會,證據及間接事實不足以支援公訴事實。”

  在進行最終陳述時,李在鎔淚灑法庭,他表示:“雖然無法理解公訴事實,但這全部都是我的過錯。”李在鎔拘留期限將於本月27日到期,法院將在25日下午2時30分對其作出一審判決,屆時將通過電視進行直播。(綜編/海外網 楊佳)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