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全臺普查愈演愈烈 告來告去何時休
時間:2006-11-27 08:15 來源:
近日,島內“特別費”一事因政治鬥爭需要,在藍、綠兩大陣營中掀起一股揭發、檢舉“特別費”問題風潮,民進黨一些人借機極盡挑撥、分化、扭曲、栽贓之能事,“告來告去”,牽扯的人也越來越多,一片混亂,沒有止息的跡象。
馬英九陷“特別費”漩渦
2006年8月2日,民進黨“立委”謝欣霓、高建智、林國慶等人到臺灣“高檢署”提出檢舉,指2004年底到2005年底,馬英九個人存款增加約410萬元(新台幣,下同),推算馬英九一年收入與支出,懷疑其挪用屬於業務費性質的“特別費”當生活費。
“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于11月14日請馬英九以關係人身份前往說明。15日,馬英九召開記者會坦承其“行政疏失”。原來,負責馬英九“特別費”報賬工作的市長秘書室職員余文,在馬英九事先並不知情的情況下,為減少工作量,一直以自己的大額發票頂替馬英九實質消費的“成堆”小額發票報賬。為避免不斷遭到曲解,馬英九把7年多來每月的“特別費”共計約1500萬元,捐給公益及社會福利團體,表示他絕沒有涉嫌貪瀆。
告來告去何時休
由於此前出現了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為了給扁解套,民進黨窮追猛打,將“特別費”案炒得異常火熱。
11月16日,國民黨在“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發動突襲,表決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臺審計部門,將全臺約6500名“中央”及地方首長的“特別費”核銷單據明細,于兩周內送“法制委員會”。
國民黨不久後組建的危機應變小組,以“避免馬英九被起訴”為底線,進行沙盤推演。先是具狀告發民進黨“四大天王”呂秀蓮、遊錫堃、蘇貞昌、謝長廷,再到舉發當局“司法院長”翁岳生和“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同樣涉及“特別費”支領與核銷問題。
為回擊藍營的舉動,11月23日,民進黨“立委”又到臺北地檢署,一次告發了包括李登輝在內的27名現任與卸任的“正副總統”和“行政院長”及“五院院長”,並聲稱“這次是臺灣史上最強大的告發”。
近日,“查黑中心”強調,偵辦“特別費”,將比照“公務機要費”規格辦案。因此,包括已遭檢舉的民進黨“四大天王”等在內的人,都有可能遭檢方逐一傳喚說明。
此外,國民黨透露,檢方日前發現陳水扁在擔任臺北市長時,“特別費”核銷疑點更多,一併查扣了“陳市長”任內“特別費”的全數資料。
檢討“特別費”制度
據臺灣媒體提供的資料,臺灣地區現有資格領取“特別費”的人有6500多位,如果再把他們的前任加進去,就有數萬人。如果再加上秘書、會計等經手人員,數目將更多。因此,臺“行政院長”蘇貞昌無可奈何地表示,如果依照目前這種方式告來告去、相互毀滅,檢調單位不知要將此案辦到何年何月?
面對這種近乎失控的對立局面,“查黑中心”官員私下坦言,“特別費”風波若再擴大嚴查,恐怕將“血流成河”,對臺灣政局的影響更甚“倒扁下臺”。
面對愈演愈烈的“特別費”事件,臺當局做出了24年來的重大變革,宣佈自明年起“特別費”全部檢據核銷,年度總經費9.68億元的“特別費”都將先支出、再撥款,“首長不會再摸到錢了”。
國民黨強調,“特別費”和“公務機要費”兩者全然不同,前者規定模糊,陷首長于不義,牽連數千人,是“制度殺人”;後者則有明確規範,卻因為一家貪腐,而壞了制度,是“人殺制度”。
臺灣輿論也指出,“特別費”制度真該檢討了。長期以來,很多官員把“特別費”當成變相加薪,認為“特別費”就是自己薪水的一部分,處理方式比較馬虎,審計和主管單位也不會在這方面找麻煩,相衍成習之下,到處是糊塗賬。因此,建議將“特別費”設計成一套清晰完整的制度。●本報特約記者 邰文欣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06-11-27 第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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