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新看點
核心內容提示:
記者昨天(7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日前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將廢止。
〉製造業領域,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裝備製造業、新材料製造等產業。
〉服務業領域,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鼓勵類內容,並減少原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
〉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
〉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查開採,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準入。
〉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修訂涉及五方面內容
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主要涉及五方面內容:
一是堅持擴大對外開放,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製造業領域,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裝備製造業、新材料製造等產業。服務業領域,《目錄》在全面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同時,積極穩妥擴大開放,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鼓勵類內容,並減少原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同時,對一些國內已經掌握成熟技術、具備較強生產能力的傳統製造業不再鼓勵外商投資,明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條目適用於外商投資項目。
二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鼓勵外商投資發展迴圈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新增了相關鼓勵類條目。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查開採,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準入。
三是調整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
四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配合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戰略,此次修訂,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不再列入僅“限于中西部地區”的條目。
五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對資源保護更加重視
《目錄》對採礦業的外商投資政策作出較大調整,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查開採。在鼓勵類目錄中,2004版中的低品位、難選冶金礦開採、選礦;銅、鉛、鋅礦勘探、開採;鋁礦勘探、開採;以及硫、磷、鉀等化學礦開採、選礦,都被予以刪除。
“此舉意味著對於上述礦產資源,國家不再鼓勵外商投資。”安信證券分析師衡昆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說,銅、鉛、鋅等礦產資源都是我國比較缺乏的,新的《目錄》不再鼓勵外商對一些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進行投資,可以理解為保護中國戰略資源的需要。
在禁止類目錄中,最新規定在繼續禁止外商投資稀土勘查、開採、選礦和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採、選礦時,又新增了一項禁止內容,就是“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採。”而在2004年版的目錄中,後者屬於限制類領域。衡昆分析說,鎢、鉬、錫、銻等資源在我國比較富裕,相對而言是出口大於進口,現在國家將其由限制性領域調整為禁止類領域,充分反映出國家對資源安全的重視。
除以上變化外,新版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對於限制類的採礦領域也進行了多處調整,在保留特殊和稀缺煤種、貴金屬(金、銀、鉑族)、金剛石等貴重非金屬礦、硼鎂石及硼鎂鐵礦、天青石等資源的勘查與開採的同時,還把重晶石勘查、開採(限于合資、合作);磷礦開採、選礦;大洋錳結核、海砂的開採(中方控股)列入限制類目錄。“總體來講,新的《目錄》體現出中國越來越重視對自身資源的保護。”衡昆說。
配合產業政策的調整
商務部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李雨時表示,此次出臺的《目錄》是為了配合目前的產業政策調整,其核心都是要鼓勵高新技術產業,限制“兩高一資”產品的增長。
商務部早些時候曾明確提出,我國將採取有效措施,嚴格限制外商投資高耗能、高污染、低水準產業。發改委也在今年初指出,今年宏觀調控的重點之一是要遏制高耗能產品的過快增長,要採取有力措施,嚴格控制投資規模,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大量出口。今年以來財政部還屢次發出通知,調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耗能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出口退稅率受到調整的行業也是《目錄》不鼓勵外商投資進入的,我國目前鼓勵外商投資的領域是先進技術、農業、服務業等急需提高的領域。”李雨時表示,上述種種政策以及此次發佈的《目錄》共同指向一個目標,即節能減排,實現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李雨時認為,修訂後的《目錄》對我國吸引外資將產生一定影響,比如在產業分佈、區域分佈方面,但預計總體外商投資水準不會改變,近年來都是保持在600億美元以上的水準。據統計,今年1至9月我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472.19億美元,同比增長10.87%。
“《目錄》將更有利於優化外資使用結構,對我國產業升級、技術創新、區域協調發展發揮更積極作用。”李雨時說。(記者 何鵬 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