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的重大歷史關頭和關鍵發展階段,我們黨把反腐倡廉工作擺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2008年,是改革開放30週年,也是恢復和重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30週年。
1977年8月,黨的十一大決定恢復黨的紀律檢查機關。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重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中央領導下進行工作。30年來,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和廣大紀檢幹部恪盡職守,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黨內違紀案件總量有所下降,群眾滿意度有所提高。
2月20日,新華社受權發佈賀國強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會議上的工作報告。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的有關專家表示,中央強調認清當前各種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危害,既著力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的老問題,又注重研究和解決引發腐敗現象的新問題;既保持查辦大案要案的力度,又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同時推進監督工作,促使領導幹部正確使用權力等,將是下一步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
警惕腐敗致命傷害
30年前,改革開放之初,我們黨就鄭重提出,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30年後,中央更加強調,和平年代,如果說有什麼東西能夠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的話,腐敗就是很突出的一個。當前各種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依然存在,其危害遍及各個層面,反腐倡廉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今天,要深刻總結鐵腕反腐、從嚴治吏30年的實踐經驗。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中心主任任建明分析說,當前,對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以及中國的穩定構成致命威脅的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等諸多因素中,腐敗是最現實、最危險的一個因素。新形勢下各個領域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矛盾,都和腐敗有這樣那樣的聯繫。如果不深刻地看到腐敗的長期危害性,不下定決心從制度、體制和機制上防治腐敗,動搖黨的執政地位的危險就會日益加劇。這就是中央提出上述論斷的主要背景。
來自權威部門的資訊表明,當前各種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傷害有五:一是干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正常運作,干擾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有效發揮,損害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對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二是違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原則,阻礙依法治國進程,損害黨和政府的信譽和形象,降低國家政權機關的公信力,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三是動搖理想信念,滋長腐朽落後思想,助長不良社會風氣,損害社會主義道德,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先進文化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四是違背社會公平正義,干擾社會管理,侵害人民權益,引發甚至激化社會矛盾,對保持社會和諧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五是違背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損害黨的形象,動搖黨的執政基礎,削弱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保持黨的先進性帶來不利影響。
對此,如果不堅決防範和懲治腐敗,任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最終將導致經濟衰退,政治動蕩,文化頹廢,社會混亂的狀況,導致黨嚴重脫離人民群眾,失去人民群眾的支援,到那時黨心民心就無法凝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就無法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就無從發展。
洞察老問題與新情況
十七大指出,反腐敗是我們黨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課題新考驗的重要方面之一。抓好反腐倡廉建設,對黨的建設全局尤為緊要。
綜合多方調查評析可以看到,一方面,腐敗現象在一些部門和領域易發多發的狀況仍未改變。
一是在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等領域,案件有較大幅度上升,近5年比前5年增長61.3%;二是失職瀆職案件增多,近5年比前5年增長39.8%;三是國有企業中發生的案件也有所增加。這些年,國有企業發展迅速,規模、效益、利潤增長很快,但有些國有企業內部管理和監督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環節,財務管理混亂,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任建明分析,腐敗在一些微觀領域所表現出來的頑固性,既有這些領域改革尚未徹底、新制度沒有很好執行的原因,也有反腐體制及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的因素,二者都將是反腐制度建設的完善重點。
另一方面,除了上述老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一些新領域出現腐敗多發現象和新問題。
目前,高校、醫院等單位案件呈多發態勢,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領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上升趨勢。此外,這些年,中央採取一系列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加大對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和扶貧開發的投入,但這些領域也發生了一些腐敗問題,使這些政策的效用受到了影響。
來自高層的判斷指出,腐敗作為一種複雜的社會歷史現象,其產生根源是多方面的,其滋生條件也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變化的。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些新領域,由於發展速度快,制度建設和規範制定跟不上,容易產生腐敗現象。如果不加強管理和監督,有些原來被認為是清水衙門的部門和單位也可能成為案件多發地帶。
任建明說,傳統上,人們都只關注政府或公共權力的腐敗。而近些年來,腐敗已經在我國的非政府公共部門,包括高校和醫療系統,私營部門(市場及企業領域)以及各個社會領域中流行和蔓延。對應之道,就是要把反腐敗和治理腐敗推廣到全社會。在加大政府外各領域反腐敗力度的同時,要深化這些領域的改革,消除腐敗產生的體制性土壤。
查案與維護民生並重
針對上述情況,中央已經確立了下一階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一方面,通過查辦大案要案,達到懲前毖後、以儆效尤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成果。
任建明指出,大案要案危害嚴重。一些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可能並不構成大案要案,但因直接侵害老百姓的利益,造成的危害也十分嚴重。因此近年中央在反腐敗工作中,一直把查處大案要案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作為兩個重點。
對於查處大案要案的具體工作重心,中央的要求已經明確:其一,重點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案件,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辦以各種手段侵吞國有資產的案件。
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分析說,中央嚴肅查處涉及領導幹部案件,一是體現了不論腐敗官員的職位有多高,不論這些腐敗分子有多麼重大的影響,不管過去他們曾做出過多少貢獻,只要有腐敗行為就堅決查處,這表明瞭我們黨懲處腐敗的堅定決心;二是通過查處一些高官腐敗案件,能夠取信於民;三是在查處貪污受賄案件過程中,可以對行賄案件嚴肅查處。
其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既要嚴厲懲處受賄行為,又要嚴厲懲處行賄行為。
何增科說,商業賄賂是市場經濟不完善條件下的商業陋習。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對反商業賄賂提出了更高更緊迫的要求。隨著我們對商業賄賂行為認識的不斷深化,中央提出“既要嚴厲懲處受賄行為,又要嚴厲懲處行賄行為”這一要求,可以說是對症下藥。
其三,加大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追繳力度,決不能讓他們得到任何不法之財。同時,加大對腐敗分子的追逃力度,決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這一做法通過不讓腐敗分子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上得到任何好處,通過讓貪官自己真正感受搞腐敗的高成本、高風險,通過不斷降低反腐敗的成本,不斷增加腐敗的成本,以支援長期的反腐敗鬥爭。
其四,加大對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堵塞漏洞,做到查處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幹部,完善一套制度。
其五,注意總結查辦案件工作經驗,堅持依紀依法辦案,不斷提高辦案工作水準,實現辦案工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紀效果相統一,社會影響廣泛,
當前,自下而上的反映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依然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還比較突出。這些問題直接影響群眾生產生活,人民群眾關心,社會影響廣泛,必須切實解決。
《瞭望》新聞週刊了解到,下一階段,中央將以群眾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認真開展專項治理。重點解決物價、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品質、安全生產、徵地拆遷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強化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查處侵害進城務工人員利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有關專家認為,解決涉及民生的腐敗問題,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反腐敗的問題。例如,針對教育亂收費、醫療腐敗等問題,任建明認為,要全面治理醫療衛生和教育領域的腐敗,根本的出路還是在深化體制改革。
促使幹部正確使用權力
不受監督的權力,往往容易導致濫用,往往容易產生腐敗。完善權力運作監控機制,促使領導幹部正確使用權力,也是下一階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之一。
近些年來,發生在幹部隊伍中的腐敗現象屢禁不止。有統計顯示,涉及高級幹部的案件居高不下,黨員、幹部受到刑事處分的案件有所增多。2006年全國受到刑事處分的黨員、幹部14121人,比2003年增長11.2%。有的領導幹部為了掩蓋自己的惡跡,竟然雇兇害命,膽大妄為,手段殘忍,令人觸目驚心。
同時,一些黨員幹部仍然存在不廉潔行為。有的想方設法利用職權為自己和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有的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道德敗壞;一些重大惡性事故和群體性事件背後也隱藏著腐敗問題。
拉票、賄選等案件時有發生,窩案、串案也有所增加。
對發生在幹部隊伍中的種種腐敗現象,在保持查辦力度的同時,關口前移、加強監督,也是中央部署的措施之一。
從中央的工作部署看,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最重要的是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監督檢查,促使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自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保持全黨在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原則問題上的高度一致,促進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下一階段推進監督工作,促使領導幹部正確使用權力的要求已經明確:
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提出,在繼續推行對地(廳)級及以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將試行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
繼續堅持並進一步健全巡視制度,提高工作水準。據悉,目前《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正在制定之中。在對省(區、市)、金融機構、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巡視的基礎上,下一步,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巡視試點也將展開。
此外,完善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拓寬監督渠道,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群眾監督等結合起來,發揮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嚴肅組織工作紀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問題,也是下一階段推進監督工作的抓手。
在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中,令人關注的動作是,將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以行政首長為重點對象的行政問責制,試行績效管理制度;還將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
把維護政治紀律放在首位
按照中央的要求,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順利實現,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重大責任。據悉,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會議上,中央再次強調要嚴守政治紀律。
專家指出,之所以再次強調這個問題,是因為不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在一些黨員、幹部身上還比較突出,有的行為對黨和國家工作形成了干擾。這主要有以下情況:一是極少數黨員、幹部在一些涉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我行我素;二是有的黨員、幹部對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置若罔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陽奉陰違;三是有的黨員幹部擅自洩露黨和國家機密,給黨和國家工作造成嚴重損失;四是有的不負責任地道聽途說,甚至傳播政治謠言,在幹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上述種種行為,都是決不能允許的。
中央強調,黨員在享受黨章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這一要求包括三個“堅持”和六個“決不允許”。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切實保證政令暢通,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洩露黨和國家的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此外,黨和各級組織要加強對黨員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加大執行紀律力度,確保全黨紀律嚴明。□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陳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