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亂收費當作“搖錢樹”——全國政協委員點評公路、教育、醫療領域亂收費
新華網北京3月3日電(記者張曉松、劉錚、周婷玉)一條投資11億多元的公路最後可能收費100多億元,一個縣中學違規設立10多個收費項目,一家醫院每天按30多個小時向病人收費……
多年來,一些部門和單位利用手中權力亂收費,與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推進依法行政、減輕群眾負擔的原則背道而馳。出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政協委員們建議有關部門,加快推進體制性改革,調整相關政策,切實根治亂收費頑癥。
高速公路緣何成為“高價公路”
(典型案例)北京市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在收費3年多後,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費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估算剩餘收費期內還將收費90億元。這樣算下來,一條投資11億多元的公路,最後可能收費100多億元。
(新聞背景)公路亂收費一直是社會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違規設站收費、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給社會增加了較大的負擔。最近,審計署發佈公報披露,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由於批准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價公路”。
(委員建議)全國政協委員陸啟洲:政府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這理所當然應當是免費的。現在,之所以有這麼多高速公路成了“高價公路”,主要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沒有履行向社會提供免費公共服務的職責,而是把發展公路交通的責任和負擔推向社會,同時又利用手中權力違背市場規則,牟取自身利益。
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講還是要轉變政府職能。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對公路建設的投入,體現政府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產品的責任;另一方面,要儘快完善收費公路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收費公路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和權益轉讓等行為,切實降低公路收費標準,減少收費站點,調整不合理的收費期限。
治理教育亂收費還存在盲點
(典型案例)今年年初,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湛江市遂溪縣北坡興文中學自2003年至2007年5月,擅自設立補課費、一體機印刷費、資料費、試卷費、重讀生學費、培優生費、保送生費、競賽費、作業本費、廣播體操費等10多個收費項目。
(新聞背景)近年來,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教育亂收費,各地也紛紛出臺禁令或設置“高壓線”,治理亂收費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問題。2002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已通過8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6.7萬件,涉及違規收費68.51億元,實施經濟制裁47.21億元,其中退還學生家長29.77億元。
(委員建議)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孫繼業:我是分管糾風工作的,糾風工作一個首要任務就是查處亂收費。為什麼國家推出這麼多減免教育費用的政策措施,人們仍然感覺上學貴、上學難?我認為主要原因一是治理教育亂收費還存在盲點,如學前教育還沒納入義務教育,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二是義務教育中“擇校生”還變相存在,而且擇校費用高,一些地方以家長捐助的名義收取費用,難以查處。
要更好地治理教育亂收費,首先是政府繼續加大教育投入,保證教育經費的充足,尤其是基層。其次是嚴查各種名目變相收費現象,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決不姑息。此外,還要加強正面引導,鼓勵規範收費,樹立規範教育收費的典範。如山東每年評出20到30個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並給予15萬元獎勵,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切斷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收入的聯繫
(典型案例)不久前,雲南省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患者陳偉清死亡糾紛案。耿馬縣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的亂收費問題,成為這起醫療糾紛的關鍵。病歷顯示,患者實際住院6天,但醫院卻按168個小時收取重症監護費和訂位費,平均下來每天竟然有33個多小時。
(新聞背景)去年,發展改革委通報價格舉報情況時指出,當前醫藥亂收費問題仍然相當突出。6年間,在各類舉報中,醫藥亂收費舉報量1年位居第一、3年位居第二、2年位居第三。2002年以來,發展改革委部署藥品和醫院服務價格專項檢查5次,查處醫藥價格違法案件8萬多件,涉及違法所得40億元。
(委員建議)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劉鴻庥:一旦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收入掛鉤,醫療亂收費問題自然而然就會產生,而且逐漸發展成為痼疾。按照現行規定,醫院可以在藥價基礎上加價15%。這樣,明明有療效不錯的廉價藥品,許多醫生更願意開價格高的藥品。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實行醫院收支兩條線,把這种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收入的掛鉤切斷。
全國政協委員牛立文:醫療亂收費的存在也有以藥養醫補充經費缺口、醫療收費標準偏低等客觀因素。因此,政府在公共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上必須加大投入,讓醫院運營經費有保障,讓醫生的個人收入有保障,這樣才能根除醫療亂收費。此外,政府可通過設立非贏利性醫保經辦機構,抑制亂收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