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加強廉租住房品質管理的通知》,專門就廉租房的建設品質提出要求。根據通知,廉租房須全面實施品質分戶驗收。
為在竣工驗收的最後一道關口確保廉租房品質,通知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廉租住房全面實施品質分戶驗收,確保每套住房都達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條件。建設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品質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對竣工驗收程式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工程實體品質和使用功能存在明顯缺陷的,要責令整改,並停止竣工驗收;整改合格後,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住房交付時,要確保供水、供電、供暖、燃氣、電信等設施達到使用要求。
通知還明確要求,建設單位要對廉租住房品質全面負責,要依法加強對設計、施工品質的過程式控制制,保證住房建設的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通知要求各地的品質監督機構要根據廉租住房的建設特點,制定專門的品質監督方案,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廉租住房品質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程品質信用檔案和不良記錄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