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張曉松)汶川地震發生後,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撥付了大量救災資金,國內外捐贈了大量款物,社會各界對此非常關注。那麼,這些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究竟怎樣?記者日前專門採訪了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王中信。
6000余人投入審計 覆蓋重點地區和主要環節
5月12日汶川地震發生後,大量救災資金和物資迅速調撥到受災地區。為確保救災資金、物資按要求及時到位、嚴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審計署黨組15日即作出決定,組織力量對救災款物進行審計,並陸續派出3個督導組到審計一線督察和指導工作。
“我們立即成立了由審計長任組長、兩位副審計長任副組長和有關司局為成員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審計人員首批進駐了6個中央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王中信說。
實際上,許多地方審計機關在地震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就介入到了救災款物的審計當中。在四川什坊,審計部門幾乎是與當地民政部門在一起辦公的,他們一邊利用自己的審計專長參與救災資金、物資流轉程式和規章的制訂,一邊開展審計監督。
據王中信介紹,到目前為止,整個救災款物的審計工作已從最初的自發審計過渡到統一組織部署審計,共有6000多名審計人員正在對18個中央級單位、240多個省級單位、370多個地市級單位、2500多個縣級單位進行審計,審計覆蓋了重點地區和主要環節。
“這是一次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救災款物審計行動。”王中信說。
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總體良好 初期相對不夠規範
經過半個多月的緊張工作,審計機關對整個救災款物基本情況的摸底工作即將告一段落。
“從目前掌握情況來看,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總體上是好的。”王中信說,“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中央一級相關規章制度陸續下發,基層具體規章制度也正在建立,整個救災款物的籌集、調撥、運輸、管理、發放有序、有效。”
5月2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確保救災款物真正用於災區,用於受災群眾。
“這是一個重要的分界線。”王中信指出,在此之前由於災情突如其來,整個工作的重點是處於搶險救援階段,時間緊迫,在這種特定的緊急狀態下,有關部門在救災款物的管理上相對於後期來說不夠規範。審計發現,有的物資沒有登記造冊,收取時沒開收據,發放時也沒有簽收。
據王中信介紹,目前已發現一些關於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違規違紀行為,有的已移送相關部門查處。
審計還發現一些深層次問題:社會各界捐贈募集渠道很多,有的地方物資計量、登記、折價不規範,給統計帶來困難,只能“報多少是多少”;有些地方統計口徑不統一、不嚴密,難以給百姓一個“明白賬”;各級應急機制制定得過於原則、籠統,操作性不夠,需要進一步細化。
“我們在審計中發現,由於資訊溝通不暢造成有的地方救災款物相對結存量多,而有的地方相對不足,特別是一些基層鄉村有的物資供應還比較緊缺。”王中信指出。
20日左右公佈初步審計結果
審計長劉家義日前表示,這次震災的突發性決定了這次審計的時效性。審計機關要事仲介入,全程跟蹤。審計中,在一些具體的做法上要打破常規,審計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佈。要對所發現的問題查實查透,保證工作品質。
“以往我們大部分審計是事後審計,這次是事中審計。”王中信說,“我們這樣做的目的,一是促進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提高救災款物運作效率,保障及時、有序、有效撥付,二是對發現的滯留、截留、轉移、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第一時間嚴肅查處。”
在審計過程中定期向社會公佈審計情況,也是這次審計的一大特點。據王中信介紹,審計署將於6月20日左右向社會公佈第一階段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初步審計結果,今後每個月定期公佈一次。
這次審計還十分注重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審計署先後兩次公佈舉報電話和舉報網址,每天平均收到上百條群眾舉報。
“我們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登記、整理、匯總、分類、上報。凡重大線索由審計署專門組織人員進行審計,一般線索責成有關部門核實,其他舉報內容也會提供給有關部門參閱。”
據王中信介紹,審計署將於6月20日左右向社會公佈群眾舉報問題的查處情況,並定期向社會反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