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廢止食品品質免檢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保證食品品質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國務院決定廢止1999年12月5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產品品質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9〕24號)中有關食品品質免檢制度的內容。
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嚴格履行職責,按照有關食品品質安全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品品質安全的檢驗和監督檢查,確保食品品質安全。
國務院辦公廳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