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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從四個方面著手做好受災地區農房恢復重建

時間:2008-12-24 15:5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譚浩)民政部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這一實踐載體,切實把學習實踐活動落到實處。截至目前,遭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浙江等10省(區)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四川、甘肅、陜西、雲南和重慶5省(市)汶川地震災區已開工147.62萬戶,竣工82.06萬戶,已修繕202.31萬戶;西藏和新疆地震災區正積極準備,為來年重建做好準備工作。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民政部在學習實踐活動中,努力提高改善民生的工作水準,督促指導各地切實做好受災地區的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工作,切實安排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這些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科學制訂重建規劃。民政部會同汶川地震受災省份,按照因地制宜、科學論證,保護生態、節約耕地,經濟實用、保證品質,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的總體要求,編制完成《四川甘肅陜西三省地震災區農房倒損恢復重建規劃》,計劃用1至2年時間,基本完成四川、甘肅、陜西三省農房恢復重建。

  二是積極落實重建補助。民政部、財政部大幅調整了中央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從原先每間補助1500元提高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一般戶每戶補助3000元、困難戶每戶補助5000元,汶川地震後,對每戶平均補助1萬元,並指導受災省份平均每戶配套補助1萬元,對損房群眾補助1000元至5000元。西藏和新疆等地震災區也基本採用了這一標準。民政部、財政部全年安排各省農房恢復重建資金322億元,有力地支援了災區農房恢復重建。

  三是加大重建指導力度。民政部加強統籌協調,整合各類資金來源,引導捐贈資金優先用於汶川地震災區農房恢復重建,鼓勵各地援建資金加大支援力度,同時指導災區省份出臺農房重建分類救助辦法,切實解決受災困難群眾的重建資金問題,全面推進災區農房重建進度。指導災區加大建材勞務供應,建立重建進度定期通報制度,多措並舉,保證重點,盡可能多地保證群眾在永久性住房中過冬。

  四是嚴格重建資金管理。民政部要求各地嚴格遵循“一卡一賬兩公開四程式”的原則,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式,切實規範救災資金的發放工作。此外,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並且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災區開展督查,完善監管機制,形成監管體系,確保重建資金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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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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