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拉格5月20日電 第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20日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舉行,會後雙方發表了《第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新聞公報》。新聞公報全文如下:
第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聯合新聞公報
(2009年5月20日,布拉格)
一、第十一次中歐領導人會晤于2009年5月20日在布拉格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國出席了會晤。捷克共和國總統瓦茨拉伕·克勞斯,歐盟委員會主席若澤·曼努埃爾·巴羅佐以及歐盟理事會秘書長兼歐盟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哈維爾·索拉納代表歐盟出席了會晤。
二、雙方領導人回顧了中歐關係發展歷程,對自1998年首次領導人會晤以來雙方全球性、戰略性和互惠性夥伴關係迅速拓展並且更加深入和鞏固表示滿意。歐盟歡迎中國的發展,支援中國繼續走和平發展道路。中方重申支援歐盟一體化進程,歡迎歐盟在國際事務中發揮建設性作用。隨著中歐領導人會晤步入第二個十年,雙方重申堅定不移地致力於發展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願以向前看的態度,本著相互尊重、平等互信、互利共贏的原則,努力推動共同發展。
三、雙方強調,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中歐關係正日益超越雙邊範疇,具有更加重要的國際意義。雙方重申積極致力於世界的和平、穩定、安全、繁榮和可持續發展,主張通過對話和平解決爭端,支援有效多邊主義和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四、會晤主要討論了中歐關係、全球經濟和金融危機、氣候變化與能源安全,並就朝鮮半島、緬甸、伊朗、斯里蘭卡、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地區問題交換了看法。中歐領導人決心加強合作,進一步攜手應對金融危機、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挑戰,積極致力於加強在國際事務中的協調與合作。
五、雙方對第二次中歐經貿高層對話于5月7日至8日在布魯塞爾成功舉行表示滿意。雙方將通過適當的對話和工作組機制對經貿高層對話的議題進行後續討論。雙方領導人承諾將全面執行倫敦金融峰會領導人聲明,抵禦和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致力於多哈發展回合談判儘早達成具有雄心的、均衡的和全面的結果。
六、會晤期間,雙方簽署了《中歐清潔能源中心聯合聲明》、《中歐科技夥伴關係計劃》和《中歐中小企業合作共識文件》等合作協議。
七、領導人同意於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再次舉行會晤。
八、領導人對捷克共和國政府和人民的熱情接待及出色舉辦這一成功會晤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