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樊曦)記者26日從國務院國資委了解到,目前國資委分兩組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的落實和資金使用情況展開了檢查工作。
國資委紀委書記賈福興日前在對中央企業承擔的投資項目進行檢查時表示,中央企業是中央項目的責任主體,要對所屬項目的投資安排、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實施效果負總責,細化落實各個環節的責任制。
賈福興說,當前,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夠穩固,不確定性因素還不少,特別是國際經濟走勢還不明朗,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仍然十分嚴峻。越是在經濟發展面臨較大困難的時候,國有企業越要勇挑重擔,切實發揮國有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他強調,中央企業要確保施工進度,不斷加強資金管理,確保使用安全。對於配套資金、銀行貸款和其他資金,企業應按要求及時、足額到位;要加強財務管理,項目投資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單獨建賬核算,按規定的標準開支。
與此同時,每個基建項目都必須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同一個建設項目,不論其建設資金來源性質,原則上必須在同一賬戶核算和管理。絕不允許發生滯留、擠佔、截留、挪用以及虛報冒領、鋪張浪費建設資金的問題。
賈福興表示,企業和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實施和管理,不斷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項目高效、優質,幹部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