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審計署今日發佈2010年第1號公告,公佈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審計結果。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國共籌集社會捐贈款物797.03億元,全國共支出捐贈款物527.69億元,尚結存捐贈款物269.34億元。這已是審計署第4次向社會公告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本次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
最近,全國審計機關對28個中央部門單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籌集、支出和結存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
公告顯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國共籌集社會捐贈款物797.03億元(含“特殊黨費”)。具體情況是:按形態劃分,資金687.90億元,物資109.13億元;按捐贈意向劃分,定向291.93億元,非定向505.10億元;按捐贈渠道劃分,境內捐贈723.05億元,國際組織、海外華僑等國外捐贈40.48億元,港澳臺地區捐贈33.50億元。
全國共支出捐贈款物527.69億元,其中:用於應急搶險173.79億元,用於災後重建213.28億元,140.62億元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用於災後恢復重建。
全國尚結存捐贈款物269.34億元,其中:中央部門單位和社會團體0.35億元,有關全國性基金會22.66億元,18個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市78.09億元,8個沒有援建任務的非災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6.14億元,5個重災省市162.10億元。結存款物中有119.26億元正隨重建項目進度陸續撥付,150.08億元將按恢復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在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中,共接收國際組織、海外華僑等國外和港澳臺地區捐贈款物73.98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7.73億元,非定向捐贈36.25億元。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 26.23億元(已按捐贈者意願分別下撥到四川15.32億元、甘肅6.05億元、陜西1.60億元),四川、甘肅、陜西直接接收10.62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88億元。全部定向捐贈款物已按捐贈者意願下撥相關單位或項目。非定向捐贈中,中央各部門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國性基金會接收23.72億元,四川、甘肅、陜西直接接收11.99億元,其他省區市接收0.54億元。非定向捐贈款物已與其他來源社會捐贈統籌用於災區,主要用於農村居民住房、中小學校和醫院設施等建設。
審計署已先後4次向社會公告了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本次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紀違規問題。審計署將繼續對用於災後重建的社會捐贈款物進行跟蹤審計,並適時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