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樓市新政被地方政府“擱淺”
進入2010年以來,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措施延續了2009年底密集出臺的態勢,而且其密集程度超出了市場預期。從過去經驗看,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出臺一般都在3月份兩會之後,在年末和年初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實屬罕見。
這一輪樓市新政並非毫無徵兆。2009年下半年以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升,市場供需矛盾加劇,房價持續上漲,部分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大幅上升,進一步推動了房價過快上漲,普通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問題更加突出,社會反響強烈。
政府遏制高房價的意圖如此明顯,以至於外界對後續的樓市新政充滿期待,也讓2010的樓市陡生變數。
不過,更多理性的聲音卻認為,樓市新政效果能否最終顯現,還有待於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會否真正的執行。從國務院辦公廳1月10日發佈的“國十一條”來看,不論是加大供給還是抑制投機,不論是土地政策,還是金融、稅收政策,最終都要落到地方政府頭上。
回頭看看近幾年的樓市,宏觀調控效果其實並不理想,除了政策本身,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部分地方政府執行政策不嚴的現象。也就是說,房地產政策寬鬆的時候,一些地方政府容易過分寬鬆地執行政策;而房地產政策從緊的時候,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沒有從緊地執行政策。
不客氣地說,政府對於樓市的調控可謂是年年都有,缺的根本就不是政策,而是執行。政府每次出臺政策的初衷和意圖都是非常正確的,但往往在執行層面上打了折扣,以至於讓一些政策流於空文。
樓市調控在地方政府層面遇阻的最大問題就是土地財政。中國指數研究院近日推出的《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金年終大盤點》顯示,去年中國土地出讓金總額達1.5萬億元。其中,國內70個大中城市土地出讓金共計10836億元,比2008年增加140%。“賣地”已經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柱。
當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被地價和房價“綁架”了以後,指望地方政府會十分堅決地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顯然不太現實。就在“國十一條”發佈的同一天,杭州市政府出臺意見,在購房入戶、財政補貼、購房住房公積金及交易稅費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此舉被指消減了宏觀調控的執行力。
地方政府的責任缺失還體現在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廉租房等在內的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上面。中國提出建保障性住房的時間不可謂不早,但由於利潤空間小,甚至需要地方財政倒貼,保障性住房成為了地方政府眼中的“雞肋”,不被重視,這不利於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量。
對此,有專家呼籲,不應該僅僅強調地方政府的責任,還應該建立起相應的監督和考核機制。比如像保障性住房建設一樣,可以考慮將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也作為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通過量化考核指標的方式,落實監督,保障政策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