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發《廉政準則》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
經中央批准,貫徹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電視電話會議23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認真學習、全面把握《廉政準則》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以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為契機,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切實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第一條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二條 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
第三條 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
第四條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
第五條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第六條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
第七條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
第八條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
媒體評論:《廉政準則》是“精確制導儀”
湖南日報:
中共中央近日發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迅即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筆者看來,作為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準則》“以制度促落實”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個不準”,則最大程度地折射出《準則》文本的精確制導作用。
新華廉政:
貫徹《廉政準則》、促進廉潔從政,貴在身體力行、重在狠抓落實。標準已定出,行動要跟上,好的制度還要更好地執行、更好地貫徹、更好地落實,只有從制度上進行規範與約束,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我們黨員領導幹部切忌“紙上談兵”,貴在做“行動尖兵”,身體力行,率先垂范,確保《廉政準則》真正落到實處,做到入腦、入耳、入心,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人民網: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1997年制定的《廉政準則(試行)》,標誌著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步入規範化階段。13年後頒布《廉政準則》,既是行為規範,又是道德約束,將在廉政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無疑又是從政道德制度化建設中一個重要舉措。
網友:52個“不準”佈下廉潔從政“高壓線”
(新華網友:高山有好水)52個“不準”佈下廉潔從政“高壓線”
廉潔從政,核心是防止權力腐敗。細心的人們注意到,如期走上反腐前臺的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使用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新增了禁止干預和插手房地產開發等要求,甚至連婚喪喜慶等個人行為也有了“緊箍咒”。這表明,中央正全力構建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作機制,致力封堵權力濫用的漏洞、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以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將反腐倡廉建設推向縱深。
(新華網友:大語)中央的52個“不準”歸根結底就是幾個字:立黨為公
“立黨為公還是立黨為私,這是無產階級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分水嶺。”正因為此,所以《廉政準則》總則開宗明義第一句就是“執政黨的黨風關係黨的生死存亡”,也正因為此,所以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越來越迫切,《廉政準則》的修訂彰顯的就是這種決心。黨員領導幹部只要真正抓住和理解了這幾個字,所有的“禁止”與“不準”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