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列T53次列車由上海開往烏魯木齊,途經鄭州時因超載嚴重,無法打開車門。百餘名乘客拿著火車票卻無法上車,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急得當場下跪。
律師表示,如果因鐵路系統自身管理不當導致乘客無法上車,鐵路部門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記者 李政 殷婷婷)
等車遭遇
列車超載,站票乘客上不了車
坐票乘客被帶進車站
昨日上午8時許,鄭州火車站二樓,多名乘客手持T53次列車票,將站長值班室圍了個水泄不通。
秦女士說,她在烏魯木齊上大學,春節後,她購買了T53次列車的車票。這趟列車由上海駛向烏魯木齊,清晨6點36分抵達鄭州站,停靠5分鐘。
候車時,車站廣播曾告知旅客T53次列車晚點半小時。但等了約40分鐘後,廣播內傳來:“T53次列車超員,列車無法承載更多乘客。”秦女士說,得知無法上車,她身旁一位60多歲的山東老太太“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大哭起來。據她了解,為了趕這趟車,老人在鄭州已等了一個多星期。
據另一名乘客透露,他從車站了解到,在鄭州乘坐T53次列車的大部分乘客買的是站票,站票130多張,只有少部分人買了坐票。該乘客說,車站廣播剛過,他身邊有兩名買到坐票的女士被車站工作人員帶進檢票口。而持站票的乘客卻無法上車。“站票的上不了車,有座兒的就能上車?”該名乘客說,他們掏了同樣的錢,卻不能上車,讓人心有不平。
乘客看法
坐票已售完,站票銷售應有所節制
在新疆農業大學讀研一的乘客劉海輝認為,事發後,車站沒有詳細解釋此事,這種資訊的“真空狀態”導致了怨聲四起。
“春運期間,一票難求。我們拿著車票卻因火車超載而無法上車,車站並沒告知我們下一步怎麼辦,而是讓我們退票。遇到這事,怎能不生氣?”在劉海輝看來,一旦退票後,若無法買到其他車票,就要在鄭州多做停留。“吃飯、住宿,都要錢”。
不少乘客認為,鐵路部門在售票時應該對列車的承載能力有預判,既然無法保證讓人上車,就不應該繼續賣票。
車站措施
火車站向乘客道歉,站長承諾讓旅客坐上車
上午9時許,鄭州火車站對持有T53次列車車票的乘客退票,並安排第九候車廳作為滯留乘客的候車廳,還給每人發放一瓶礦泉水。“耽誤了旅客時間,我們向旅客道歉。”一名值班站長說。
另據火車站一負責人介紹,T53次列車在到達鄭州站前5分鐘,車站才收到列車發來的電報,稱列車已嚴重超載。對於這些暫時滯留在鄭州火車站的乘客,該負責人承諾,一定讓這些滯留旅客于當日坐上開往烏魯木齊的列車。
同時,他介紹,列車超載,乘客無法上車,將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改簽,一種是退票。如果讓這些乘客改簽為下午5點的1351次空調列車,T53的車票要比1351次列車貴20多塊錢。“這一改簽,乘客還要損失20多元。讓乘客退票,也是替乘客著想”。
【對話】
站票乘客為何“受歧視”
記者:為什麼站票乘客無法上車,坐票乘客能上車?
鄭州火車站一工作人員:火車站一旦售出臥鋪或坐票,都會預留。所以超載並不影響到坐票或是臥鋪者的利益,站票就因空間有限無法進入。
記者:每個車站售票有沒有限度,為什麼會超載?
工作人員:每個車站出售多少張火車票是有限制的。鐵路局會根據車站情況,具體分配。但是一到春運,由於旅客呈“井噴”狀態,沒有買到車票的旅客,先上車再補票。這樣導致列車超載,下個站點的乘客拿到票也無法上車。平時很少發生此現象,只是春運時,每個車站都可能發生。
【律師】
鐵路部門應承擔賠償責任
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的張少春律師認為,超載的原因之一是先上車再補票,這說明鐵路系統管理不嚴。乘客購票後,相當於與鐵路部門達成了合同關係。一旦鐵路部門因為管理不嚴等問題出現無法按時上車,這等於鐵路系統單方合同違約。如有乘客提出上訴,鐵路部門需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並做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