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
公安部門承諾的1萬元懸賞金兌現給了為此案提供重要線索的群眾。
4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就“4·24”女交警被碾壓案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案犯馬志明等人于4月27日22時在蘭州市落網,案件勝利告破。
馬志明,男,現年44歲,陜西省榆林市人,曾與人合夥在內蒙古開辦煤礦,後因股權糾紛,于2008年7月7日,指使和雇傭社會無業人員將煤礦一職工毆打致死。作案後,馬志明負罪潛逃,被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在逃犯。
據馬志明交待,因其負案在身,在女交警張昂攔車檢查時,驚恐之中奪路而逃,並知道將張昂拖行倒地。同車的還有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女友和後排的一名同鄉。
逃逸後,馬志明駕車逃至西五路78號院門前,換下陜O·01696車牌,將車牌拋至高新區一垃圾桶內。將肇事車輛車牌換為陜K·ZR088,隨後馬志明攜女友逃往蘭州。
關於陜O·01696號車牌的來源,馬志明交待是其公司原雇傭司機薛某于2009年4、5月間通過非法渠道製作獲取的。目前,犯罪嫌疑人馬志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此外,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海玲向駕車將張昂送往中心醫院緊急救治的佘育洲表示感謝。女交警張昂因優肱骨骨幹粉碎性骨折,多處軟組織損傷還在住院治療當中,目前傷勢已經穩定,正在恢復當中。
發佈會最後,王海玲將公安部門承諾的1萬元懸賞金兌現給了為此案提供重要線索的群眾。(中新網-西部網)
公安部B級通緝犯馬志明
涉嫌肇事賓士車已被警方貼上封條。郭欣 李媛 攝
省公安廳廳長王銳及西安市公安局局長杜航偉看望受傷女交警張昂。翟小雪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