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4日在會展中心舉辦專題研討會,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25週年。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研討會上表示,基本法既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區的法律。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權力來自中央,權力大小由基本法規定。
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于1990年4月4日通過香港基本法,並由時任國家主席楊尚昆頒布,19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與憲法一起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
行政長官梁振英曾經擔任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他在研討會致辭時回憶起基本法起草的時代背景和歷史過程,特別是鄧小平會見出席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代表時的講話。他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全體委員,以及參與起草和諮詢工作的各界人士所作的歷史性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梁振英說:“當年風華正茂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諮詢委員會委員,今天已經年逾古稀,或已離我們而去,我們要永遠記住這幾百位為祖國統一,為香港回歸作出歷史性貢獻的人士。”
他說,今天紀念基本法頒布25週年,對正確理解“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初衷和本意,包括做好政改工作,很有現實意義,也很有指導價值。
梁振英強調,基本法既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區的法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均為基本法規定。中國政府收回香港,根據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向香港授予高度自治權。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權力來自中央,權力大小由基本法規定。
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兼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席林鄭月娥表示,舉辦今天這個研討會就是希望回顧歷史,展望將來。基本法是香港特區一份極為重要的憲制性文件,實施近18年來保障了香港的繁榮穩定,為香港繼續邁步向前提供了堅實基礎,也保障了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將繼續推廣基本法,讓社會各界準確認識其內容,以充分發揮基本法的作用,保持香港獨特優勢。
研討會上,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香港機場管理局行政總裁林天福分別就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等問題作主題演講,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主持了青年代表與專家學者的對話。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主任張曉明,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愛詩出席研討會,來自內地與香港的法律界人士、專家學者以及社會各界代表500余人參加研討會。(記者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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