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6月24日電 (記者 朱曉穎)南通一女子吸毒產生幻覺,殘忍將親生女兒懸于橫樑上,致2周歲女兒窒息身亡。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4日公佈,該起在江蘇南通發生的因毒品引發的家庭慘劇日前宣判,被告人張娟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經審理查明,2008年左右,被告人張娟與徐捷相識、後結婚,2012年4月19日生下女兒。2013年7月份,徐捷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入獄,張娟獨自撫養女兒。被告人張娟長期吸食毒品,導致自己曾多次出現幻覺。因吸食毒品曾兩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2014年8月11日15時許,在南通市海門市海門街道張北村三組11號的暫住地,張娟與前來看望其母女的母親因瑣事產生分歧。在其母親走後不久,張娟騎電瓶車帶其女兒徐梓煊離開暫住地外出,至海門市濱江街道大新村十組地段,用繩子將其女兒吊在王振康家養雞棚外東北角的橫樑上,致女嬰死亡。作案後張娟獨自騎電瓶車離開現場返回暫住地。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因機械性窒息死亡。
另查明,歸案後,被告人張娟被發現懷孕,後自然流產。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娟採用繩子吊頸的方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徐梓煊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娟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正確,本院予以支援。歸案後,被告人張娟經查懷有身孕,雖其後自然流產,可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被告人張娟庭審中能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張娟實施犯罪係因其吸食冰毒後誘發的,可酌情從重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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