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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成為兩岸商標合作“試驗田” 保護商標權益

2007年05月03日 12: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福州5月2日電(記者康淼)“福建將作為兩岸商標合作的前沿,通過開展對臺商商標註冊和保護的培訓和宣傳工作,積極引導臺商註冊商標,用法律手段保護商標權益。”福建省工商局局長詹毅日前告訴記者。

  近年來,海峽兩岸經貿合作從商品、資金往來,發展到包括商標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的溝通合作的新階段。大部分臺資企業在大陸成功註冊商標,有的還獲得了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

  “但由於兩岸商標法規上的差異、雙方資訊渠道不暢、企業自我保護意識弱、商標代理組織的作用不夠,以及兩岸商標保護機制尚未形成等因素影響,商標糾紛也時有發生。”福建省工商局商廣處副處長趙敏說。

  今年年初,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家工商總局關於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閩臺商標合作,加強對臺商註冊商標的引導,加強對臺灣農產品及其商標的保護。

  詹毅說,福建省工商局將授權民間機構就兩岸商標事務進行交流,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穩步發展。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還將和臺灣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加強合作,積極探索建立閩臺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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