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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有條件放行 姚明9月7日赴臺交流

2007年08月31日 09: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晚表示,“移民署”召集的聯合審查會,已通過NBA火箭隊主力中鋒姚明9月7日訪台申請。臺“中華籃球協會”隨後也證實了該消息。

  上周“中華籃協”傳出“陸委會”口頭告知,未批准姚明赴臺體育交流。陳明通說明,因邀請單位對姚明赴臺的行程及活動內容說法不一,“聯審會”要求籃協補件說明,並非拒絕。陳明通表示,姚明赴臺只能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不能有勸募或其他商業行為,讓行程符合“專業交流”。

  負責姚明訪台行程活動安排的伯洛斯運動行銷公司發言人秦熙岳表示,姚明將於9月7日訪台,10日離臺;取消赴新竹科學園區為臺灣弱勢團隊募集20萬美元善款,將活動對焦在與臺灣球員交流聯誼。他說,詳細行程將與“陸委會”、籃協溝通後才能定案。
 
  報道說,姚明將與高中籃球聯賽HBL、超級籃球聯賽SBL球員進行座談,並進行場上實際演練。秦熙岳說,將儘量安排“臺灣飛人”陳信安與“移動長城”姚明同場亮相。

  據了解,姚明上次赴臺是2000年,當時他還未加盟火箭隊,是赴臺參加亞洲超級籃球賽。(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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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董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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