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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宣佈臺灣與大陸合拍電視劇視同大陸劇

2007年11月07日 15: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1月7日電 綜合新華社、“中央社”消息,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今天宣佈,自明年起,兩岸合拍的電視劇在播出、發行、參展等方面,享受與大陸生產的電視劇同等待遇。

  據報道,田進是在北京舉行的“二零零七兩岸城市文化創意產業論壇”上,對來自兩岸的兩百多位文化創意、影視產業界代表做出宣佈。

  田進表示,在吸收兩岸影視工作者意見後,廣電總局近日決定調整兩岸合拍電視劇,和有臺灣地區演職人員參與製作的電視劇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中國大陸與臺灣合拍的電視劇,經中國大陸主管部門核準後,可視為中國大陸生產的電視劇播出和發行。

  其次,廣電總局將各省市所屬機構生產的有臺灣演職人員參與的中國大陸電視劇核準工作交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

  據悉,上述措施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他表示,新辦法實施後,兩岸合拍電視劇在播出、發行、參展,享受與中國大陸生產的電視劇同等待遇。有臺灣演職人員參與的電視劇,核準程式進一步簡化,時效性會明顯提高。

  他說,中國國家廣電總局還將繼續鼓勵臺灣演職人員到中國大陸參與製作節目,他相信這一政策實施將會為兩岸合拍電視劇及臺灣影視從業人員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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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楊雲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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