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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農民到大陸有關園區幹個體門檻降低

2007年12月11日 14:1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12月1日起,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開始執行,將為臺灣農民到大陸有關園區設立登記個體工商戶提供法規上、制度上的保證以及便捷的服務。漳州是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先試先行區,也是最早創立臺灣農民創業園的地區之一。不少臺胞認為,到漳州創業將更有作為。

  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從2006年初開始,我市工商局充分考慮臺灣居民在漳州申辦個體工商戶的實際需要,專門出臺了《臺灣居民在漳州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2007年1月,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放寬港澳臺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的通知》,大力支援和鼓勵臺灣居民到漳州申辦個體工商戶。優惠的政策,優質的服務,吸引不少臺灣同胞前來漳州投資興業。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39戶,註冊資金283.3萬元,從業人員108人。同時,全市共新登記註冊臺資企業96戶,比去年同期增長31.5%。目前,全市累計實有臺資企業829戶,投資總額19.48億美元,註冊資本11.03億美元。

  此次國家工商總局的《若干意見》對經營範圍、登記的法律依據等又做了哪些詳細規定呢?據介紹,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可直接向經營所在地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若干意見》還充分考慮了臺灣農民開展個體經營從事農業生產的特點,對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模式等事項做了具體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准予登記,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農產品及農副產品加工業、農產品等自產產品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和特許經營)、農產品和農業技術進出口、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在認真貫徹國家工商總局《若干意見》的同時,將繼續貫徹落實《臺灣居民在漳州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放寬港澳臺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的通知》,從更寬的範圍來鼓勵臺胞到漳州投資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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