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前的三亞,幾百元錢就可以租用1畝地50年的使用權。這麼計算下來,2000萬元的投資也可以在三亞做一個不小的“農場主”。在海南,很多臺灣地區來的“農民”就是這麼開始最初的創業的。
現在,每年租用一畝土地的費用可能已經超過千元,即使在距離三亞很偏遠的農村,土地也已經十分稀缺。
據不完全統計,十多年以來,至今已有43家臺資農業企業落戶三亞,其中種植業35家,以三合利、鼎立、千駒等為代表,主要種植芒果、木瓜、臺灣蜜棗、番石榴、龍眼、荔枝、蜜瓜等;養殖業有8家,以大東山、大亞等企業為代表,主要養殖美國瘦肉型豬、鮑魚、白對蝦等。
記者了解到,現在海南每年水果加瓜菜的種植每年出島大約700萬噸,該省還在繼續加大提高熱帶特色農產品出島的比重。通過臺灣人,海南省共引入了超過500種水果的新品種,這些種植基地正在逐步被納入政府的管理以及品質追溯體系。
“之前很多臺灣人到海南來投資,與海南的農民形成了一種合作關係,繼而帶動了整個產業的發展。”海南省招商辦主任,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副廳長葉章和對本報記者回憶說。在他看來,農業的合作形式多樣,臺灣投資者往往帶來最新品種的種苗,然後與農民合作,最終臺灣人出技術,當地農民則可能以勞動力或是土地入股。
按照目前的工資標準,要雇傭一個“農民”,月薪要1500元左右,而一處佔用5000到6000畝土地的農場,僅工人就需要200到300名。臺灣人所作出的農業規模化嘗試,成為規範當地農業市場的催化劑。
“相對於工業與旅遊業來說,農業的投資往往有限,幾千萬就算是很大的投資了。而這些投資,往往都是用來租賃土地的使用權。”海南省三亞臺商商會會長蔡寶良1989年來海南,主要在海口、三亞從事飲食、娛樂、休閒文化等項目的投資經營,投資規模4000多萬元人民幣。在三亞臺商商會中,2個副會長和一個理事都是以做農業為主,他們所租賃的土地有幾千畝甚至上萬畝之多。
“做農業辛苦且成本高,若是從臺灣到海南島僅為了種植100畝、200畝的土地,則最終肯定難以形成規模效益。”蔡寶良說。
規模經濟恰恰是做農業所需要的。根據葉章和所熟知的情況,即使是幾萬畝,甚至是幾十萬畝的大宗蔬菜種植在海南也十分多見。而類似臺灣人在農業各領域的大宗投資,數量分佈之廣,都很難做到一個全面的統計。
隨著合作的更加深入,不僅原本由臺灣人所帶來的種苗已被廣泛運營,就連種植技術高低也難分伯仲。
現在臺灣種植戶所雇用的工人往往來自內地,因為隨著最初臺灣的瓜果品種在海南的土地上種植多年,現在已經成為當地農民也掌握的技術,並成為他們“創業”一個新農場的基礎。蔡寶良不得不承認,相比而言,大多數海南當地農民僅種植幾十畝一百畝的土地,他們往往更容易打理好所種植的水果。(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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