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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依協議共同打擊犯罪 首採直航模式遣返人犯

2009年09月29日 08:2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今年4月底就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簽署協議後,臺灣“刑事局”今天首次採直航遣返模式,自陜西省西安市,將涉及詐欺、竊盜案而臺檢方遭通緝的劉永興押解回臺,為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運作立下典範。

  據報道,兩岸在1990年9月簽署《金門協議》後,遣返刑事通緝犯的方式均由大陸方面將人帶到廈門後,再轉交給臺灣方面;今年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臺灣“刑事局”終於得以以直航方式將通緝犯押解回臺,提升效率。

  臺“刑事局偵查科”表示,劉永興涉嫌未依融資約定繳款,並謊報車輛遺失,以及竊取他人身份證件請領旅行證件,分別在2002年4月23日、2004年3月1日因詐欺、竊盜罪嫌,遭板橋、臺北兩地檢署發佈通緝。

  臺“刑事局偵查科”說,這次遣返也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首次採取直航遣返模式,自西安將通緝犯押解返臺。劉永興晚間自桃園機場入境,臺警方訊問後,隨即解送地檢署歸案。

  臺“刑事局偵查科”稱這次首度以直航遣返通緝犯歸案,除展現兩岸共同合作打擊犯罪決心,也對臺警方治安維護工作具有重大正面意義。(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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