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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鼓勵臺灣居民在閩投資置業

2009年11月12日 14:3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新聞網福州十一月十二日電(記者 羅欽文)記者十二日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該廳已制定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其中包括鼓勵臺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業。

  據透露,鼓勵臺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業,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推三舉措:一是放寬臺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條件,簡化準入審批程式,並在土地競標、註冊資本金、項目貸款、項目和股權轉讓等方面與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取消對臺灣地區居民到福建購房的限制。三是全面對臺開放福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市場,鼓勵臺資企業投資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在項目招標中,臺資企業在大陸以外的業績等同於國內業績,放寬準入條件。

  此間專家稱,這些新舉措的推出將進一步加快臺灣居民入閩投資置業的步伐,深化閩臺交流合作,助推海西建設與發展。目前,海西區建設備受臺商矚目,特別是已啟動建設的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吸引一批批臺商絡繹于途,前往平潭島考察投資置業。

  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的實施方案中,福建還將加強臺商投資區等各類開發區規劃服務,推動廈門、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立泉州、漳州等臺商投資區,積極支援建設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為閩臺產業對接創造有利條件。

  同時,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擬積極開展對臺交流合作,鼓勵臺商在閩投資設立或以收購、兼併等形式投資建築業企業;允許和鼓勵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閩以獨資形式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與福建企業以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的形式申請建立建築工程設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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