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未來大陸專業人士到臺健保費或將全額自付

2010年01月12日 14: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臺當局“衛生署”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學術科技研究等大陸專業人士到臺灣,必須以第1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身份投保,健保費全部自付,臺當局不再負擔4成保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過去大陸人士以產業科技研究、學術科技研究、企業內部調動等事由到臺灣的大陸專業人士,只要在臺灣住滿4個月,都能比照第6類無僱主身份納保,因為臺當局會出4成保費。所以,最低只要繳659元(新台幣,下同),就能享有健保資源。
 
  臺“衛生署”最近預告“民眾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大陸專業人士來臺,都必須以第1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身份納保,且健保費臺當局不再負擔,全部由大陸專業人士自付,以減少外界爭議。臺“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這些大陸專業人士必須以最高投保薪資級距投保,也就是131700元薪資級距投保,每個月約需付5900元健保費。

  對於有些人認為到臺灣的津貼、經費沒有那麼高。曲同光指出,那就必須自行舉證,例如拿出所得證明來舉證,但投保薪資最低不得低於勞保薪資43900元,或不能低於同公司同職等的投保薪資。

  臺灣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提出“雙卡“原則,若大陸專業人士不想以最高薪資級距投保,就必須以專業人員平均投保金額或申請服務單位同職位員工申報的最高投保金額來投保。另外,對於大陸人士到臺灣投資納保原則,曲同光表示,過去一直是比照臺灣僱主投保方式,以第1類僱主及自營業主身份投保,大陸專業人士自行負擔所有保費,且投保金額是以131700元納保。

  曲同光說,草案預告後,將廣納各界意見,但這個部分已在去年12月25日經臺當局“健保監理委員”會討論過,應符合民眾的看法,未來將報請臺當局“行政院”核準。(劉海偉)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