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陳雲林(前右)、江丙坤(前左)在重慶照母山植物園為“合作共贏樹”澆水。當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來到重慶照母山植物園,共同種下了“合作共贏樹”,慶祝雙方成功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新華社記者 陳誠攝
對於兩會重慶會談所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30日出版的臺灣各大主流報紙均予以大幅報道,並積極評價此次會談取得的成果對兩岸關係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臺灣《經濟日報》在頭版刊登了題為《ECFA簽了 兩岸關係里程碑》的兩會領導人重慶會談大幅照片,並用“雙社論”模式對ECFA進行解析。《經濟日報》在社論中指出,簽署ECFA之後,兩岸終於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雙方的經貿關係將變成雙嚮往來、更加自由,但也更有制度與規範的新合作關係。
社論說,臺灣過去也曾不停地努力,想找到臺灣的新方向。“只是我們誤判過形勢,錯失過機會,更在無休止的猜忌和內鬥中,度過消沉鬱悶的十年。十年彈指,我們竟然又能夠重新出發;這一次,我們不能再相互掣肘,也不能再錯失機會了。”
《工商時報》也在頭版刊登兩會領導人重慶會談照片,並在文章中稱,ECFA的簽署象徵著兩岸全面通商時代的來臨,為兩岸參與新一輪國際競爭提供強力支撐。
《旺報》從頭版醒目的大字號標題“兩岸簽署ECFA 臺灣經貿大躍進”到第12版,全部為兩會重慶會談相關內容介紹、分析和評價。
除了詳解ECFA之外,《旺報》在社論中指出,此次兩會會談簽署的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不但增添了ECFA對臺灣長期經濟效益的內涵,也為臺商權益的制度化保障打下堅實的基礎。此外,社論說,此次會談同意將兩岸投資保護協議協商列為第六次兩會會談的議題,這也是一項重要進展。
《聯合報》在頭版用半版刊登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全文,並在重要版面介紹兩會重慶會談的重要內容、刊登有關分析,對於兩會未來的協商,《聯合報》引用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話表示,兩會協商需要不斷豐富新內涵,提升新水準。《中國時報》則重點關注了ECFA關稅減讓給臺灣經貿帶來的益處,並對兩岸經貿後續協商和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議題進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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