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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業支援閩臺農業合作 擴大金融合作

2010年09月03日 11: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建省銀監局3日此間透露,去年5月《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頒布以來,福建銀行業加大對臺資農業企業和臺農的金融支援力度,共發放支援閩臺農業合作貸款16.87億元人民幣,支援臺灣農民創業園貸款6.9億元人民幣。 

 

  當下,福建全力推動跨越發展。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等金融監管機構應此著力解決“錢從哪來”,為福建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金融支援。

  發揮獨特優勢,擴大兩岸金融合作,就是福建各金融監管機構共推金融服務福建跨越發展的舉措之一。其具體內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推動閩臺金融先行先試。把握ECFA簽署契機,積極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推動閩臺金融機構雙向互設,爭取平潭在兩岸金融合作方面先行先試。

  二是創新臺商融資服務。優先支援福建省內金融機構向臺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等臺企、臺農集中區域延伸機構,建設服務台商的特色專業網點;開發推廣臺商在臺資產“異地抵押”貸款業務,支援臺企融資;利用臺灣銀行開具的融資保函、備用信用證,拓展“外保內貸”業務;拓展面向臺企、臺農的租賃土地經營權抵押及多戶聯保貸款業務。

  三是進一步便利新台幣現鈔兌換。做好中國銀行、興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網點辦理新台幣現鈔兌換業務的服務工作,簡化小額台幣櫃面兌換申請手續;積極爭取將新台幣兌換機構擴大到福建其他外匯指定銀行,進一步擴大新台幣兌換業務的受理面;爭取銀行外幣代兌機構獲批辦理新台幣兌換業務,方便新台幣現鈔兌換。

  在建設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方面,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等金融監管機構表示,要吸引境內外金融機構總部、服務機構及後臺業務中心進駐廈門,爭取在臺商投資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設立對臺人民幣代保管庫、開展對臺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先行先試。

  同時,支援兩岸在廈門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推動廈門企業尤其是臺資企業到臺灣發行上市;支援廈門列入大陸保險改革發展實驗區。(記者 羅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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