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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赴臺須提供財力說明 金門大學對此不敢茍同

2010年09月17日 14: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公佈《大陸地區學生赴臺就學及停留辦法》規定,大陸學生赴臺求學需提出足夠的財力證明。

  對此,臺灣金門大學校長李金振則表示,只要大陸赴臺學生夠優秀,不會因繳不起學雜費而進不了金門大學。(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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