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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推商標註冊權“證券化” 閩臺先行先試

2010年11月26日 10: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月22日起,臺灣企業或個人可以在大陸優先申請商標註冊權,就是說什麼時候在臺灣申請註冊某一商標,這個時間可被視為在大陸申請註冊該商標的時間,此舉可有效防範兩岸商標搶注行為。

  商標是商品留給消費者的高度濃縮印象,是品牌的載體,是銷售的先行。隨著臺商拓銷大陸內需市場的推進,商標保護日益重要。這方面,廈門邁出了具有示範性的第一步。

  最近,廈門“知識創新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和臺灣“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正式簽署了兩岸(廈門-臺北)智慧財產權聯盟合作協議,接下來將在廈門和臺北分設秘書處。這是兩岸正式成立的首個智慧財產權聯盟。

  杜絕搶注商標和“搭便車”

  臺灣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會長魏憶龍嚮導報記者稱,兩岸成立智慧財產權聯盟,不僅通過這個平臺讓兩岸企業的商標等無形資產得以保護,也可以更好地運用和管理好智慧財產權,把智慧財產權變成財富。

  魏憶龍表示,智慧財產權有其地域性,商標權作為智慧財產權的重要分支內容,地域性表現得更加明顯。“兩岸的商標法令為各自商標提供了保護,可是彼此間的商標沒有互換,容易造成搶注現象。”魏憶龍說。“隨著兩岸交流越來越頻繁,商標搶注或類似搭便車的情況會越來越多。”魏憶龍認為,正是在這種形勢下,兩岸 (廈門-臺北)智慧財產權聯盟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雙方應該據此共築安全網路,保護企業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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