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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作者有望明年收取到臺灣版權使用費

2010年12月27日 15:5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與臺灣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日前在京簽署相互代表協議。臺灣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將從2011年起在臺灣地區面向高校和社會複印店收取大陸書刊版權使用費,此舉意味著大陸作者明年有望收到來自臺灣的版權使用費。

  臺灣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董事長符兆祥表示,該協會成立於2006年,由臺灣地區的出版社和作者組成,是臺灣地區唯一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已與全球15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法定版稅轉付協議,此次雙方達成相互代表協議是落實智慧財產權合作的重要實踐。

  這也是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面向海外簽訂的首個相互代表協議。據悉,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成立於2008年,是目前大陸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已有會員4000余人、授權作品2萬餘部。(璩靜 馬嘉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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