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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聯手破獲一起洗錢案 三嫌犯坑臺商2.6億遭法辦

2011年01月11日 10:1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1日消息 梁姓臺商來大陸投資,因打算結束營運,委由臺灣男子李明燁辦理公司結算,卻被李明燁聯合山東的王成徵、王晨夫婦,以“五鬼搬運”手法侵吞、洗錢860萬美金,約2.6億元(新台幣,下同)。大陸公安協請臺當局“刑事局”緝捕3人到案後,李明燁否認侵吞,檢察官訊問後已將他及王成徵兩人羈押。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警方調查發現,42歲的李明燁因為旅行證件問題,被大陸列為管制名單,李明燁以假名申請證件,繼續在大陸活動。而梁姓臺商多年前來大陸投資,代表股東經營“益洋”經濟技術諮詢公司,後因股東所有權問題,梁姓臺商委由李明燁處理公司結算。

  但李明燁卻以公司文件另在香港成立子公司“小洋”科技,自任董事,並在香港開戶,把青島公司結算的860萬美元,分成5筆匯入子公司賬戶,再透過網路銀行轉到自己賬戶內,後又匯回臺灣自己及父親的美元賬戶,陸續洗錢到香港、美國,投資房地產及新加坡股票,搖身成為爆發戶。

  為掩飾犯行,李明燁還和山東人王成徵、王晨夫婦合作,以狸貓換太子方式,拿偽造的公司章、文件交還,取信被害人,並藉故拖延。王姓夫婦更以假證件在香港開戶洗錢,並且取得加勒比海的聖基茨國國籍,多次進出港臺兩地,且在臺灣置產、開公司。

  被害人直到向銀行查詢資產時,才知已被搬空,但李明燁等人早已逃之夭夭,梁姓臺商遂向山東青島市公安局報案,大陸公安在去年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協請臺當局“刑事局”追查,並請被害人返臺製作筆錄。

  警方查出,李明燁返臺後,砸錢投資房地產和股票,並舉家潛逃美國洛杉磯,日前入境委託仲介出售信義區豪宅,警方見機不可失,循線逮人,起出相關證物。

  李明燁到案後否認侵吞,表示公司在自己名下,有權處分財產,檢警已凍結名下1億多元財產,昨依侵佔、洗錢等罪嫌將全案函送法辦。(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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